为落实《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82 号),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 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获得感,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31 号公告,明确了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简易复核的条件和方式。以下为政策核心解读。
01 政策核心:什么是简易复核?
对信用评估状况为“优秀”或“良好”的高级认证企业,在 5 年定期复核时适用简易程序。
02 谁能享受?适用条件与例外
适用主体
在“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高级认证企业。
不予适用情形
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即不适用简易复核(括号内为例外情况):
- 正在被海关稽查(例外:因企业主动报告违规行为而实施的稽查不影响);
- 正在被风险类核查(例外: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开展的核查不影响);
- 涉嫌违法被刑事或行政立案(例外:以简易程序立案调查的案件不影响);
- 出口货物被境外通报并接受调查或核查。
03 如何执行?两种简易模式
高级认证企业在五年复核周期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通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查询当天的企业信用评估结果,分别适用以下模式:
1. 信用“优秀”:免实地,直接过
- 不开展实地复核;
- 海关直接作出通过复核决定;
- 企业无需额外提交材料,全程“零跑腿”。
2. 信用“良好”:限范围,精准查
- 仅实地复核两类内容:影响信用评估的相关认证标准项、最近一次认证/复核的基本达标项;
- 海关按复核结果作出决定,不搞“全面体检”。
04 特殊情况:复核终止情形
简易复核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将转为常规复核:
- 不再符合简易复核条件,海关立即停止简易复核;
-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如办公地点、经营场所、业务范围等),由海关决定是否停止;
- 其他可能影响复核结果的情形,由海关决定是否停止。
05 企业利好:三大核心价值
提效率:流程简化、时限缩短,复核结果更快落地。
降成本:信用优秀者可免实地认证,有效降低运营及合规成本。
强激励:信用越好、通关越方便,引导企业持续合规经营。
06 注意事项
高级认证企业需把工作做在平时,日常在进出口各环节做好合规管理,将海关认证标准落到实处,方能获得简易复核的“入场券”。
供稿单位:稽查处、武昌海关、汉阳海关 | 审稿单位:稽查处 | 武汉海关办公室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