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修订《版权法》:保护期延至 70 年,强化数字锁与跨境维权
新西兰政府近日宣布修订 1994 年《版权法》,旨在对标发达国家法律体系,并履行与欧盟及英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义务。
核心修订内容
本次修法主要涵盖以下八个方面:
- 延长保护期限:版权及相关权利保护期延长 20 年,调整为创作者去世后或作品出版后 70 年;视觉艺术家追续权保护期同步延长 20 年。
- 强化技术保护:扩大数字锁(技术保护措施)适用范围,除特定情形外,严禁任何规避行为。
- 赋能文化机构:为画廊、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GLAM)提供法律依据,允许使用孤儿作品、制作数字化副本用于保存及开放获取,并将研究与私人复制规则覆盖至所有 GLAM 机构。
- 打击海外盗版:确立法律框架,授权法院责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屏蔽侵犯新西兰版权的境外网站。
- 集体维权机制:授权版权许可组织代表权利人采取集体行动制止侵权。
- 管控平行进口:明确首次发行权仅在权利人同意海外销售时才穷竭,以加强对侵权复制品平行进口的控制。
- 调整委托作品权属:修改默认规则,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创作者而非委托方为版权初始所有者。
业界观点:机遇与挑战并存
惠灵顿亨利·休斯知识产权事务所主任埃莱娜·森蒂瓦尼(Elena Szentiványi)指出,此次修订通过提供更广泛、长期的保护,显著强化了创作者权益。她认为,虽然保护期延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创意活力,但 GLAM 馆藏的数字化将促进公众参与和作品保存,有助于确保更多作品得以被查阅和使用。
新增戏仿与讽刺例外条款
与此同时,《版权(戏仿与讽刺)修订法案》已提交议会特别委员会审议。该法案拟引入“公平交易”例外条款,允许在不构成侵权的前提下对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进行戏仿和讽刺。
森蒂瓦尼解释称,此举旨在推动新西兰法律现代化并与国际接轨。新的例外条款不会影响作者的著作人格权,作者仍享有署名权,并可就作品的贬损性处理或虚假署名提出异议。
遗留问题:毛利文化与人工智能
森蒂瓦尼同时指出,仍有两大关键议题因难度较大而被搁置:
- 本土知识保护缺失:修订案未能推进对毛利文化及传统知识的保护,法律在追随国际协定的同时,忽视了对本土知识的 safeguard。
- 生成式 AI 规制空白:面对日益普及的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政府目前倾向于采取观望态度,未在版权保护层面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时间表
根据规划,与自由贸易协定相关的修订预计将于 2028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立法;《版权(戏仿与讽刺)修订法案》将继续由特别委员会审议,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
(编译自 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