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示第二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名单
7 月 31 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第二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评审结果。依据《商务部等 9 部门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及相关申报通知要求,商务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 32 个城市入选第二批试点名单。公示期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4 日。
试点背景与申报要求
此前,商务部于 2025 年 6 月公布了首批 38 个试点城市,并于 2026 年 4 月启动第二批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面向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考察各地在推动零售业发展方面的积极性、基础条件及政策实效。
申报城市需严格按照《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聚焦零售业创新转型,探索“一店一策”盘活商业设施经验,致力打造新业态、新模式与新场景。
重点工作部署
为确保试点成效,申报城市需落实以下关键举措:
精准把握内涵,摸清资源底数
深入理解零售业及各业态的内涵外延,避免与其他工作混淆;全面摸底本市零售业存量资源及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夯实工作基础。
强化政策集成,发挥协同效应
加强政策统筹,充分利用城市更新、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消费新业态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及完整社区建设等政策工具,形成对零售业发展的合力支持。
坚持问需于企,推广典型经验
充分发挥零售商协会及代表企业作用,通过“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推动“一店一策”零售设施改造;同时做好经验总结与推广,复制本地零售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
综合整理/木言
编辑/覃达
审核/徐新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