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出口管制
8 月 5 日,商务部发布 2026 年第 34 号公告,宣布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公告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实施上述管制措施。相关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针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无人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相关技术对美出口,将实行逐案从严审核,且不适用许可便利措施。
综合整理/木言
编辑/覃达
审核/徐新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