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速递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某类设备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畴,应当依据《特种设备目录》予以判定。本文梳理收集 2019 年至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众留言中有关各类设备的咨询回复,分享给大家参考。
压路机、灌缝机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盾构机不属于特种设备
俗称的升降作业平台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汽车举升机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曲臂式高空作业车不属于特种设备
仅用于保安在厂区内巡逻的非公路旅游观光车不属于特种设备
通常俗称的登高作业车,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沙滩摩托是不属于特种设备
集装箱堆高机目前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高空作业车”不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内
“汽车举升机”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
在建筑外墙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吊篮,没有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
拣选车、搬运车、牵引车不属于特种设备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设备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应按《特种设备目录》进行界定。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如有侵权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梯保保】电梯科技物联服务平台,专注于电梯行业的风险减量、理赔查勘,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为电梯行业构筑端到端的产品供应链。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