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区注册的法人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
2.2023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至2026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受理企业报送的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
1.符合《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及《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6〕96号)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2.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点击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企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局。
3.企业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装订成册,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并将扫描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成rar或zip格式,上传至“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
4.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和上传至“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数据光盘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盖企业公章、含电子档)一并报送至苏州高新区科创局。
联系人:田雪娇 68751549
地址: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08室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2.《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6〕96号)

来源:苏州高新区企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