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特朗普签署三项公告,宣布对特定类别的加拿大进口商品征收 50% 高额关税,以回应美方声称在汽车、酒精及乳制品领域遭受的贸易歧视。该关税将于美东时间 8 月 19 日凌晨 00:01(北京时间 8 月 20 日中午 12:00)正式生效。
加征关税核心原因
汽车领域:美方指责加拿大对美国汽车实施关税和配额限制,而对其他国家采取更宽松政策。
乳制品领域:美方认为加拿大的“供给管理”制度限制了美国乳制品的进口。
酒精领域:美方指控加拿大多数省份停止销售或分销美国酒精产品。
受影响产品清单
本次加税涵盖数十个 HS 章节,涉及消费品、工业品及农产品,主要包括:
- 酒精饮料:啤酒、葡萄酒、烈酒等;
- 乳制品及衍生品:牛奶、奶油、乳清蛋白、糖制品(含糖蜜)等;
- 汽车及相关产品:部分机动车(即使符合 USMCA 协定);
- 其他消费/工业品:冰球设备及配件、水泥、胶合板、纸制品、服装、装饰玻璃器皿、手工工具、圣诞饰品、古董、游泳池、家具、钓鱼竿、种子、假发等。
特别提示:完整加税商品税号清单详见文末图片。
豁免政策与法律依据
不适用豁免情况
与此前诸多关税措施不同,本次加税具有强制性。凡在清单内的商品,即便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也将被征收关税。
明确豁免产品
能源、钾肥、鱼类、关键矿产,以及已受"232 条款”关税约束的产品不在本次加征范围内。
法律依据:1930 年关税法第 338 条
特朗普此次援引的是《1930 年关税法》第 338 条(19 U.S.C. 1338)。该条款授权总统为抵消外国对美国商业的不平等征收或歧视,可对外国进口品征收最高 50% 的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自 1930 年颁布以来从未被实际用于征收关税。此举极可能引发法律挑战,争议焦点包括:总统征税前是否需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该条款是否已被后续法令隐性废止,以及“歧视”的具体界定范围。
背景与后续影响
特朗普第二任期以来,频繁动用各类“冷门”贸易法条款,从常见的 301、232 条款,到鲜为人知的 122 条款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密集的操作引发了外界对美国贸易法体系的广泛关注。
去年美加贸易战升级,双方互征高额关税。本月初,特朗普政府表示不会续签 USMCA,转而启动年度审查机制,为该协定的未来蒙上阴影。
上周,特朗普曾指责加拿大野火导致美国空气污染并造成数十亿美元损失,声称要将此损失计入关税。尽管白宫高级官员周一澄清新关税与山火无直接关联,但透露特朗普已要求就此提出相关方案。
附:加征关税详细税号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