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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赋能丨“十五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广州海关+中山大学

政策赋能丨“十五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广州海关+中山大学 广州海关12360
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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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

《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26〕9号)

为帮助各大高校、科研单位深入了解“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广州海关广泛开展调研,收集享惠单位在免税进口方面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并形成宣讲材料。政策宣讲首站选在中山大学举办。



7月7日下午,广州海关关税处、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天河海关、广州邮局海关专业宣讲团队围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材料进口便利化措施、综合保税区保税研发政策等主题进行宣讲。来自中山大学各单位的设备秘书、设备采购经办人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讲活动。



01

政策引领:

把握“十五五”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新机遇


天河海关黄伟涛详细介绍了关税核心政策、明确了实施时间和享惠主体范围,重点讲述了与“十四五”期间对比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的调整变化,并对监管年限、转让审核、开放共享、附属医院临床使用管理及年报等后续监管要求进行了逐一说明。



02

便利赋能:

科研材料进口指引与减免税服务优化


广州海关关税处郑庆欣从进境申报流程入手,系统介绍了海关总署优化减免税服务的一系列举措,包括科技创新进口实验材料后续管理优化、免税进口科研用品变更使用地点手续简化、紧急进口补办减免税手续及退税机制等。



03

平台拓展:

综合保税区保税研发政策打开新通道


广州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张湘斌围绕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保税研发业务适用条件及税收便利等方面,详细解读了综保区在研发设备、原材料进口及成品出区等方面的政策优势。


宣讲过程中,现场及线上参会人员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进口免税申报、设备通关、开放共享等问题与海关人员进行了积极互动交流,广州邮局海关吕雯霞针对邮递物品进口问题进行了解答。


广州关区各位科创享惠单位,如果您正为海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感到困惑,希望我们为您量身打造一场政策宣讲,欢迎在留言区留下您的宝贵意见或需求我们将及时与您对接。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内容供参考,如有调整请以最新要求为准。

供稿:关税处、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天河海关、广州邮局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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