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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倾销火“烤”北京鸭,嫌夏天不够热?

欧盟反倾销火“烤”北京鸭,嫌夏天不够热? 外贸关务
202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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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7月9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了一则看似颇具“烟火气”却暗藏杀机的立案公告:应本土5家匿名生产商的
2026年7月9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了一则看似颇具“烟火气”却暗藏杀机的立案公告:应本土5家匿名生产商的申请,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北京鸭”(Pekin Duck,行业通称白羽肉鸭)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覆盖各种加工状态的北京鸭肉,包括未切块的、切块的、新鲜的、冷藏的、冷冻的、盐渍的、盐水浸泡的、干制的、烟熏的、带骨的、去骨的以及其他加工或保藏的(HS编码02074)。
检索“0207(品目0105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的2024年和2025年全年出口额,分别为人民币约72.17亿元和95.46亿元,虽然该税目统计的不仅仅是鸭肉及杂碎出口,但该单体税目的金额还是相对可观的。同时,该金额2024至2025一年间增长了 32.3%,增速也较快。另,在95.46亿元的金额中,山东的企业出口了33.67亿元。
本次立案公告明确提到了“中国‘十四五’农业现代化规划,其中包括针对畜禽业的各项计划。中国对包括鸭子在内的家禽业的干预措施已在其《畜牧法》中得到明确规定,该法要求国家支持遗传资源保护和国家育种计划。政府为扶持鸭饲料生产而推动区域饲料生产集群建设,具体措施包括补贴当地豆制品加工厂和复合饲料厂,尤其是在山东等省份。山东省‘十四五’规划体现了该省对农业领域的积极干预,采取了控制产能、引导作物和饲料结构、监管整个供应链等措施,涵盖⽣产、仓储、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从电动汽车、光伏风电等“硬科技”,到如今餐桌上的一只鸭子,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大棒正加速向我国现代农业与传统食品加工业渗透。这不仅是一场关乎几亿欧元市场份额的保卫战,更是一场高度密集的国际贸易法与财务审计的博弈。

第一道防线:拆解“代表性”与“产品定义”

在反倾销诉讼中,很多企业的本能反应是质疑原告的资格。根据《欧盟基本反倾销条例》第5(4)条的“双门槛”规定,“除非根据对欧盟同类产品生产商对投诉所表达的支持或反对程度进行的审查,已确定该投诉是由欧盟产业提出或代表欧盟产业提出,否则不得根据第1款启动调查。如果投诉获得以下欧盟生产商的支持,即他们的合计产量占表达支持或反对该投诉的那部分欧盟产业所生产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则该投诉应被视为由欧盟产业提出或代表欧盟产业提出。然而,如果明确支持该投诉的欧盟生产商的产量占欧盟产业所生产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不足25%,则不得启动调查”。(An investigation shall not be initiated pursuant to paragraph 1 unless it has been determined, on the basis of an examination as to the degree of support for, or opposition to, the complaint expressed by Union producers of the like product, that the complaint has been made by, or on behalf of, the Union industry. The complaint shall be considered to have been made by, or on behalf of, the Union industry if it is supported by those Union producers whose collective output constitutes more than 50 % of the total production of the like product produced by that portion of the Union industry expressing either support for or opposition to the complaint. However, no investigation shall be initiated where Union producers expressly supporting the complaint account for less than 25 % of total production of the like product produced by the Union industry)。简单来说,起诉方的产量必须占到欧盟同类产品总产量的 25%以上,且在表示支持或反对的生产商中占 50%以上。如此,才有资格发起“行业代表性(Standing)”。(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02016R1036-20200811)
本案中,五家申请方隐藏身份,虽无法公开对质其数据,但不妨碍应诉方合理怀疑。很多时候,欧盟本土的中小养殖场由于禽流感已经大面积破产或减产,这五家企业是否能真正代表全欧盟肉鸭产业的“合法法定份额”存在巨大疑问。
同时可采用的应诉策略,是将“立案资格(Standing)”与“同类产品定义(Like Product Definition)”捆绑攻击。什么叫欧盟的“同类产业”?本案调查的涉案产品(包括税则0207下各类鲜冷冻分割鸭肉)跨度极大。五家匿名的欧洲企业,究竟是主要生产超市里论只卖的“新鲜整鸭”,还是中餐馆进货的“深加工冻品件”?如果欧盟企业主要生产前者,而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后者,那么两者的消费场景、商业渠道和市场受众根本不同。通过在“产品定义”上收窄范围,论证原告的生产结构根本无法代表被中国进口产品所影响的“同类产业”,可动摇其立案的法理根基。
客观来看,死抠“25%+50%”的数字很难直接击中要害,因为欧委会在立案前通常已做过初步筛查;倒是在“产品定义”可以花更多的功夫。拆解“代表性”与“产品定义”,如能在程序和技术上腰斩此案,是最理想结局。

第二道防线:戳破“重大扭曲”下的法律断点

本案最凶险的地方,在于欧盟动用了其防倾销工具箱里的核心武器——第 2(6a) 条“重大扭曲(Significant Distortions)”条款。一旦欧委会单方面认定中国肉鸭产业存在所谓的“非市场经济扭曲”,他们就会彻底作废中国企业真实、合规的财务账本,转而用“虚拟成本”来凭空捏造一个极高的“正常价值”。在立案公告中,控方洋洋洒洒地引用了中国的“十四五”、“十五五”农业现代化规划和山东省的饲料集群政策,试图坐实“国家干涉”。
面对这种指控,中方必须在庭审中斩断其逻辑链条。行业规划不等于价格扭曲,发展目标不等于财政支付;中国大力支持畜禽育种和冷链物流,属于普遍性的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不等同于政府直接操纵每一只鸭子的市场售价。规划是发展蓝图,不是行政定价。 中国出口鸭肉的低成本,源于山东等地历经数十年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世界级全产业链集约化优势”,这是外在经济地理学的胜利,而非政策扭曲的产物。

第三道防线:用“亚洲邻国”替换“巴西替代国”

欧盟应该会铁了心作废中国企业的账本,采用“结构成本法”,那么选择哪一个国家作为“代表国(Representative Country)”来参照,就成了决定最终税率高低的生死战。目前,欧洲控方把巴西作为替代国,但巴西的鸭产业和中国有诸多不同。巴西虽然是禽肉出口大国,但其核心优势在“鸡”而非“鸭”。巴西肉禽加工多被跨国巨头垄断,其国内人工薪酬相对较高,能耗及冷链内陆物流成本畸高,用巴西数据算出来的“中国鸭子成本”必然严重脱离实际。我方应提出用泰国、越南或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作为更合理的替代国。东南亚拥有成熟、规模化的肉鸭养殖加工业,亚洲精细化“公司+农户”集群,与中国相对相似;此外东方饮食文化圈对羽绒、内脏等副产品充分利用;劳动密集型加工成本更具国际可比性。在国际反倾销实务中,只要争取将代表国从高成本国家切换到高可比性的亚洲邻国,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往往能直接砍掉十几甚至几十个百分点。

第四道防线:死磕财务微观细节

进入实体审查阶段,是财务与审计的肉搏战。降低倾销幅度的核心公式很简单:一边努力拉低Normal Value(正常价值),一边全力据理力争抬高Export Price(出口价格)。
在清算出口价格时,很多企业容易吃哑巴亏。必须逐笔审核,确保在对比出厂价时,佣金(Commission)、海运费(Freight)、保险费(Insurance)、特殊包装费(Packing)以及信用期利息(Credit)等费用被精准扣除或做对等调整,严防欧委会进行任何“重复扣除”的数字游戏。
同时,必须建立严格的产品控制编码匹配机制。鸭胸、鸭腿、鸭翅与鸭骨架、鸭内脏等副产品的价值天差地别。绝不能允许欧委会把高价值的精选部位与低价值的副产品混为一谈,从而恶意放大整体的倾销率。

第五道终极防线:禽流感与大通胀,谁才是欧洲农场的“真凶”?

哪怕前四道防线全部失守,欧盟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我们也依然握有一张能够一锤定音的底牌——损害(Injury)与因果关系(Causation)抗辩。
反倾销制裁的前提,是必须证明“欧洲本土产业受到的实质性损害,是由中国倾销产品直接造成的”。那么,过去几年欧洲养殖场日子不好过,真的是因为中国鸭子吗?
事实完全相反。只要调取欧洲近年来的公共卫生与宏观经济数据,就能戳破谎言。
1. 天灾肆虐(禽流感):2022至2025年间,法国、匈牙利等欧洲传统肉鸭主产区遭遇了史无前例的高致病性禽流感袭击,数以千万计的种鸭和肉鸭被强制扑杀,本土产量暴跌。中国产品的进口,根本不是去“抢市场”,而是去“救火”,填补欧洲民生消费的肉类真空。
2. 内生性通胀狂飙:地缘政治冲突导致欧洲天然气、电力等能耗成本以及豆粕玉米等饲料成本发生结构性内生暴涨。加上欧洲极度严苛的环保与动物福利法案,导致欧洲农场成本失控。
核心抗辩结论:欧洲肉鸭产业的利润下滑,是天灾(禽流感)与人祸(欧洲能源通胀)共同导致的必然结果。中国企业的顺周期供应,反而稳定了欧洲食品市场的价格。将欧洲自身的结构性危机强行归咎于中国进口,在因果关系上完全是本末倒置。

 结语

欧盟对华“北京鸭”的反倾销调查,表面上是一场产业利益的防御战,底子里是一场以国际经贸法律为武器的结构化博弈。
对于中国的出口龙头企业而言,此时最忌讳的是消极观望或放弃应诉。在反倾销极度严苛的时间窗口下,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必须迅速抱团,统一聘请专业的国际律师团进场。
只有用最扎实的市场数据、最具可比性的亚洲代表国模型、以及对欧洲自身禽流感与通胀危机鞭辟入里的因果剖析,我们才能真正穿透布鲁塞尔的数字壁垒,在这场“餐桌上的博弈”中,为中国现代农业争取到应有的国际生存空间。
ps,虽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我们的畜牧业协会等,是不是也该团结一下多做点长远的事儿。明明欧盟已经要过审北京鸭的原产地标识了,全行业能不能动动脑筋,做出点特色和品牌,过上点好产品溢价的好日子,纯纯卷价格,自废武功。
公告原文可点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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