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不足一年,美国“贸易欺诈工作组”已追缴超 10 亿美元关税款,成为当前美线执法最严、处罚最狠的部门。近日,美国司法部(DOJ)与国土安全部(DHS)同步发布两项重磅消息:一是公布该工作组执法数据,累计追回涉贸易欺诈损失超 10 亿美元(约人民币 70 亿元);二是正式发布美国首份跨部门《贸易欺诈执法资源指南》。
该指南将执法标准与追责范围全面公开,明确贸易欺诈案件进入强监管阶段。货代、报关行及货主均被纳入监管视野,无人能独善其身。
图源:美国司法部《指南》
美贸易欺诈工作组执法数据
美国贸易欺诈工作组(TFTF)由 DOJ 与 DHS 于 2025 年 8 月联合成立,旨在调查和起诉通过向美国海关(CBP)提供重大虚假陈述(含转运、贴错标签、虚假申报等)进行的贸易欺诈行为。
其职责覆盖全供应链,包括进口商、报关行、分销商、终端用户及其他明知故犯获利的参与者,拥有广泛执法权。
图源:美国司法部《指南》
截至 7 月 14 日,TFTF 在不到 10 个月内,通过刑事起诉、民事三倍追偿(FCA)及货物没收等方式,累计追回超 10 亿美元损失。典型案件包括:
- Perfectus Aluminum 铝型材案:将应缴反倾销税的铝型材伪装成“功能性托盘”进口,最终达成 FCA 和解,追回 5.495 亿美元。
- Boise Cascade 桦木胶合板案:因非法进口并逃避反补贴/反倾销税被刑事调查,罚款 630 万美元并认罪。
- Ceratizit USA 碳化钨案:瞒报进口产品故意逃税,支付 5400 万美元 FCA 和解金。
- Royal Sovereign 空调案:瞒报存在危险缺陷的空调(关联多起火灾及死亡事故),支付 800 万美元刑事罚款及赔偿,并触发刑事追责。
- MGI International 塑料树脂案:谎报原产国逃避 301 关税,支付 680 万美元 FCA 和解金。
图源:美国司法部
此外,美国海关(CBP)本财年迄今已开出超 21 亿美元行政罚款。这表明除 TFTF 专项打击外,常规海关查验也在持续收紧。
图源:美国司法部
美贸易欺诈工作组执法标准:全链条追责
DOJ 与 DHS 联合发布的《贸易欺诈执法资源指南》明确了违规界定、调查方式、追责对象及处罚力度,核心内容如下:
1. 明确 18 类贸易欺诈类型
涵盖从申报、清关到流通的全流程违规手法:
- 基础申报类:虚假原产国/第三国转运、HTS 编码错误归类、低报货值、舱单欺诈;
- 关税规避类:逃避反倾销/反补贴税(AD/CVD)、自贸协定资格造假、出口退税关联欺诈;
- 主体与流程类:空壳公司/稻草人进口商欺诈、报关行串通、港口绕行、贸易洗钱;
- 产品准入类:伪造安全/环保认证、瞒报产品缺陷、食品监管规避、管制商品虚假申报;
- 特殊品类类:非法木材/野生动植物走私、掺假药械进口、知识产权侵权。
其中,低报、错归类等是货代与货主的高发红线,也是当前严查重点;后三类虽属特定行业,但一旦触发处罚极重。
图源:美国司法部《指南》
2. 全链条穿透追责
《指南》颠覆性地扩大了追责范围:不再局限于进口商,而是覆盖整条供应链,包括进口商、报关行、货代、分销商、跨境卖家乃至终端用户。只要明知商品非法仍参与运输、仓储、销售并获利,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图源:美国司法部《指南》
认定规则:“故意视而不见”等于“主观明知”。若货代、报关行或卖家发现资料异常(如产地不符、报价反常)却未核实而直接操作,将被视同主动造假,承担同等法律责任。
处罚升级:违规成本远超常规海关处罚,可能面临行政、民事、刑事叠加惩罚。特别是“民事三倍追偿”,依据《虚假索赔法》(FCA),逃税 100 万需赔偿 300 万,并叠加法定罚款。此外,《指南》支持内部员工及同行举报,举报人可获高额分成。
图源:美国司法部《指南》
3. 执法架构升级
美国司法部在国家欺诈执法司下新设全球贸易与商业执法处(GTCES),作为全美专职部门,统筹贸易欺诈、关税逃漏、强迫劳动及进口安全案件。此举实现了跨区域全链条追查,不再受入境港口地域限制。目前以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为首席办案基地,全美 35 个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纳入执法网络。
图源:美国司法部
结语
当前形势表明,若未被贸易欺诈工作组盯上,问题可能仅按海关常规流程处理(罚款、扣货);一旦被列入目标,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与更广的追责范围。
随着美国对贸易欺诈执法的不断升级,美线货主与货代务必高度重视合规问题,切勿沿用过往侥幸操作。在监管收紧的背景下,忽视合规无异于自陷险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