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文件,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竞价电量规模分类。根据全省光伏、风电发展情况,采取分类或统一方式组织竞价。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原则上不分类组织竞价。
此前,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具体见下: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结合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实践,在前期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对《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按照附件2《反馈意见表》格式填写,发送至ahjjgz@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
2.反馈意见表
2026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菠萝包
校对:阿越
审核: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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