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扩大技术市场规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6〕1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自治区科技厅拟增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面向社会开展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机构主要职责
登记机构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具体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宣传技术市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挖掘符合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对提交的合同文本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与登记,判断是否属于技术合同、是否符合技术合同分类要求,审核技术合同成交额和技术交易额,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开展技术合同签订指导、认定登记政策解读、认定登记材料整理归档等服务。
二、设立条件
(一)设立原则。登记机构的设立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服务便利原则,由依托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经地级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结合各地区、部门、行业认定登记需求,在科技型企业及高校院所相对较多、技术交易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或行业,统筹确定设立登记机构。
(二)具体条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
2.具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等条件。
3.配备2名及以上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合格人员。
4.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规范、岗位职责、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
(三)材料报送。申请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单位,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表》,经所在地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7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含可编辑版)。
三、相关事项
1.登记机构应当按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技术合同登记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及技术合同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不得向登记主体收取与技术合同登记相关的任何费用。登记机构不得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对外委托。
3.若申请单位尚不具备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培训合格的人员,可先行申请,登记机构设立后由自治区科技厅统一安排培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娟 李哲
电 话:0951-5021137 5064080
邮 箱:scljsscb@163.com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312室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PS:通知中如有附件,请在下方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第一时间发送。
宁夏汇信德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高级工程师3名(机械、电子信息、化工),专家库成员2名(机械、电子信息),硕士1名(医药),若干名知名企业研发人员为企业提供三大块业务:
一、为企业提供各类研发、人才、平台项目申报及园区市县级单位可研规划编制;
二、专职研发人员为数家企业提供装备制造业设计研发、标准制定,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三、拓展服务链,成立专利代理所,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检索、分析、布局、交易等业务。
汇信德科技咨询将继续以专业服务科技类企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