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增值税在征管机制及税收优惠方面迎来多项重要调整,涵盖起征点变更、税率适用优化及各类免税政策更新。
本文梳理截至 2026 年 7 月的最新政策动态、完整税率表及免征情形,供企业财务人员及相关从业者参考。
增值税近期新政汇总
一、支持长春大冬会筹办(财税〔2026〕48 号)
为保障 2027 年第 33 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顺利举办,该文件对执委会涉及的多个税种给予阶段性减免。
执行期间:2026 年 5 月 31 日至 2029 年 1 月 31 日
受益方:执委会及相关合作方
核心内容:见下方导图
二、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税清单更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8 号)
多替拉韦钠被新增纳入免税药品清单,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受益方:国产抗艾药品生产企业及终端用药患者。
三、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纳税分支机构调整(财税〔2026〕40 号)
此为例行管理性调整文件,不涉及税率或计税规则变动,仅对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进行动态更新,以确保汇总纳税政策执行的准确性。
受益方:国铁集团及纳入名单的航空运输企业。
具体调整包括:
铁路运输企业方面:对《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一)》增补部分分支机构;对《名单(二)》进行增补、取消和变更。新增或变更的分支机构按规定时间开始汇总纳税,被取消的不再适用。
航空运输企业方面:对《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名单》增补部分分支机构,新增机构按规定时间开始汇总纳税。
四、平潭综合实验区退税货物范围调整(财税〔2026〕39 号)
内地经"二线"销往平潭的生产相关货物继续享受"视同出口"退税政策(退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明确排除以下四类情形:
1.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2. 平潭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如宾馆、写字楼、住宅、商场等)采购的货物;
3. 内地销往平潭不予退税的其他货物(具体范围见附件);
4. 被取消退税或免税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货物。
该通知自2026 年 4 月 13 日印发之日起执行,退税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受益方:向平潭供货的生产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五、离境退税操作规则优化(商消费发 2026 年第 74 号)
境外旅客消费相关的离境退税操作层面迎来重要调整(涉及商务、财政、海关、税务等多部门):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退税销售额1 万元以下的申请单实行按比例抽检验核,不再逐单查验;同时推行无纸化线上办理,"即买即退"的离境期限统一延长至 28 天。
受益方:境外旅客及备案退税商店。
2026 年增值税起征点五大变化
自 2026 年起,增值税起征点迎来五项重要变化,涉及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个人代开发票等情形:
2026 年最新版增值税税率表
了解政策变化后,需同步更新基础税率表。以下为 2026 年最新版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各类经营场景。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及特定情形征收率
2026 年增值税免征情形汇总
掌握税率表后,需明确哪些情形不属于征税范围,或虽在范围内但依法享受免征待遇。以下按"不征""法定免征""长期免征""过渡期免征"四个层次说明。
一、不征增值税项目
二、法定免征增值税项目(9 类)
以下为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法定免税项目,涵盖民生基本保障和公益事业领域:
三、长期免征增值税项目
除法定免税外,还有一批长期有效的专项免税政策,覆盖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租赁、金融涉农等领域:
四、过渡性免税政策(2026.1.1—2027.12.31)
在过渡期内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涵盖农业农村、科技文创、民生保障等七大领域,适用该期间的相关业务可对照享受:
来源:税务经理人,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