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中国一重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工程技术”)和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核电石化”)近期开展税务自查,发现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基本情况
经自查核实:
- 一重工程技术:需补缴企业增值税 1,823.79 万元及滞纳金 1,332.45 万元,共计 3,156.24 万元;
- 一重核电石化:需补缴企业增值税 207 万元及滞纳金 2.38 万元,共计 209.3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公司强调,本次补缴事项不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偷税、漏税行为,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无需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一重工程技术和一重核电石化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将全部计入 2026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 年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6 年 7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