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3 日,老挝公安部发布第 280 号专项通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及网络赌博等高发犯罪出台全新管控规定。新规覆盖政府单位、企业商铺、酒店公寓及民房住宅等所有建筑产权人,约束对象包括本国公民、外籍务工人员及无国籍人员。核心要求如下:
全民动员:建立涉诈线索举报机制
所有机构、房屋产权人及在老居住人员须提升对电诈、网赌套路的辨别能力。一旦发现可疑窝点、犯罪人员或作案设备,必须主动向当地公安及执法部门提交线索、影像或书面证据,构建全社会监督举报网络。
连带责任:产权人需承担配合义务与经济赔偿
若警方在出租屋、酒店、商铺或私人住宅内查获电诈、网赌团伙,建筑所有者必须无条件配合执法,提供场地临时羁押涉案人员直至初步调查结束。经调查确认,若房东或场地经营者知情并提供场地,除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需全额承担所有被捕嫌疑人在审讯调查阶段产生的食宿开支。
强制取证:完整提交监控与登记资料
各类经营场所及住宅所有者在警方调查跨国网络犯罪时,必须及时、完整提交场地监控录像及出入登记记录,不得藏匿或删除素材。此类资料将作为案件侦查的核心证据。
政策背景:从源头斩断电诈生存根基
老挝公安部表示,新规旨在打破单一执法局限,倒逼场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近期东南亚电诈团伙常长期包租酒店或独栋民房封闭运营,以往执法仅惩处一线人员,房东往往只收高额租金而无须担责,变相纵容了产业扩散。
现实背景严峻:仅 7 月 18 日,万象哈赛丰县一次行动便捣毁大型窝点并抓获 589 人。新规通过将场地所有者纳入监管链条,设置临时羁押义务与高额经济惩罚,大幅打消房东出租场地给犯罪团伙的意愿,从物理载体层面压缩犯罪空间。
执行意义:解决取证难与责任界定难题
新规一方面发动民众互相监督,弥补警力不足;另一方面强制留存监控,解决了跨国案件取证难的关键问题。完整的影像证据不仅能快速固定犯罪事实,还能精准甄别房东是否知情,为后续追责提供核心依据。
对于在老从事房屋租赁及酒店经营的中外商人,务必严格核实租客身份与经营项目,定期排查场内是否存在电脑机房、大量手机等作案设备。贪图高租金放任电诈团伙入驻,将面临刑事追责与巨额赔偿的双重风险。
网络刷单、虚假投资及境外私域赌博均属违法犯罪。发现身边可疑窝点及时举报,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避免自身被牵连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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