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相旺江湖
2026 年 6 月 10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当年 1 至 5 月个人所得税收入为 7643.9 亿元。其中,取得境外收入的纳税人遵从度显著提升,累计主动补缴税款约 130 亿元。
需明确的是,这 130 亿元并非罚款或强制追缴,而是纳税人基于 CRS(共同申报准则)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机制,进行的主动申报补缴。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跨境涉税监管已正式进入精准比对与常态化管理的新阶段,彻底改变了过去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监管难点。
为何出现大规模补税?
自 2018 年 9 月我国正式参与 CRS 信息交换以来,被识别为中国税务居民的高净值人群,其境外金融账户的存量余额、利息、股息红利及资产处置收益等关键涉税数据,每年均通过加密渠道归集至国内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个人,属于居民个人,须就其全球所得(含境内和境外)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税务机关持续加强政策辅导,部分地区已提醒纳税人对 2022 年至 2024 年的境外收入开展自查。官方表述中强调“纳税人遵从度明显提高”,表明当前阶段仍以风险提醒、政策辅导及督促自查为主要处理方式。纳税人应充分利用此窗口期,完成合规申报。
哪些人群需要重点关注?
此次补缴税款涉及广大取得境外收入的中国税收居民,并非针对单一特定群体。持有境外金融账户、在境外工作、持有境外非金融资产或在境外设立公司的高净值人士,均需警惕潜在的税务风险。
持有境外金融账户的人群
这是最广泛的受影响群体。包括持有境外存款、理财、基金、保险,以及开立港股、美股等股票账户的个人。其获得的利息、股息、转让所得及保单收益等,均需依法申报。需注意,我国虽对境内部分金融资产转让有所得税暂免政策,但居民个人的境外金融投资收益不在此列,必须全额申报。
境外工作人员
在中国境外任职、受雇或提供劳务的个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均属于中国个税法征税范围,无论支付地是否在境外。
出租或出售境外不动产的人群
在境外拥有房产、土地并进行出租或出售的中国税务居民,相关收益应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境外设立公司的中国税务居民
若境外公司被认定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将穿透识别其实际控制人,并将相关信息交换回国内。例如,中国税务居民在香港注册公司,若该公司符合消极非金融机构特征,其背后控制人的信息将被报送至中国税务机关,从而产生纳税义务。
如何应对跨境税务合规?
明确税务居民身份
申报境外收入的前提是确认税务居民身份。仅持有境外工作或居留签证并不自动豁免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纳税人应结合户籍、家庭关系及经济利益中心等因素,综合判定自身身份。
梳理境外收入明细
建议向境外金融机构索取年度账户总结单,详细梳理各类收入的类型与金额。对于复杂的资产结构,可咨询专业机构以明确具体的涉税问题。
保留完税证明以备抵免
妥善保留境外所得的收入证明及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凭证。根据税法规定,境外已缴税款可按规定申请抵免,这在后续与税务机关沟通时将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在税收透明化时代,深入理解规则逻辑并主动合规,已成为高净值人士保障资产安全与稳定的必然选择。只有积极应对跨境税务监管要求,方能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