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7 月 23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宣布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 60 个国家和地区加征 10% 至 12.5% 的新关税。
相关措施于美东时间 7 月 24 日凌晨 12 时 01 分生效(北京时间 7 月 24 日中午 12:01),接替到期的 10% 临时全球关税。
新 301 关税是什么?
Section 301(301 条款)是美国《1974 年贸易法》中的贸易工具,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针对其认定“不合理、不公平或限制美国商业利益”的外国政策或行为采取措施。
此前,美国曾依据该条款对中国商品实施额外关税。此次新 301 调查主要围绕“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展开,USTR 已针对 60 个经济体启动调查,并提出征收 10% 或 12.5% 的额外关税。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新 301 不仅是针对劳工政策的贸易措施,也是美国重构全球关税体系的重要一步。
分层税率详解
适用 10% 税率经济体(共 17 个)
阿根廷、孟加拉国、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国。
适用 12.5% 税率的经济体(共 38 个)
阿尔及利亚、安哥拉、澳大利亚、巴哈马、巴林、巴西、智利、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圭亚那、中国香港、伊拉克、以色列、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利比亚、摩洛哥、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阿曼、秘鲁、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泰国、土耳其、阿联酋、乌拉圭、委内瑞拉、越南。
特殊计税经济体(共 5 个)
欧盟和中国台湾地区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与本轮 301 关税合计达到 10%;日本、韩国和瑞士商品的合计税率达到 12.5%。若原有最惠国税率已达到相应水平,则本轮 301 关税为零。
哪些产品不受此次新 301 关税影响?
此次新 301 关税并非覆盖所有进口商品。根据美国官方公布,部分商品类别被排除在额外关税范围之外,主要包括:
- 部分能源产品
- 特定农产品
- 肥料相关产品
- 部分关键工业品
- 符合相关贸易协定要求的商品
需注意,目前美国尚未针对所有经济体公布统一的产品豁免 HS 编码清单,企业仍需根据自身产品编码、原产地以及美国海关执行规则进行确认。
关税生效及在途货物安排
新 301 措施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00:01(美东时间)正式生效。
免征新增 301 关税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可免征新增 301 关税:
- 2026 年 7 月 24 日 00:01 前已经装船;
- 货物仍处于最终运输途中;
- 2026 年 7 月 28 日 00:01 前完成进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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