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WR(欧盟法规 EU2025/40)是欧盟为推动包装物可重复使用或可循环利用、减少包装废弃物,并在所有成员国贯彻严格环境标准而制定的综合性框架。
概述与目标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PPWR),正式名称为《欧盟第 2025/40 号条例》,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并将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全面实施。该条例取代了实施近 30 年的《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成为欧洲绿色协议的核心支柱。与此前指令不同,PPWR 作为可直接适用的法规,在全部 27 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各国进行国内法转化。
有害物质限制(Article 5)
1. 四项重金属总和限制
铅、镉、汞及六价铬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 100 mg/kg。
2. 食品接触类包装 PFAS 管控(重点)
- 单一非聚合 PFAS 含量 ≤ 25 ppb;
- 所有非聚合 PFAS 总和 ≤ 250 ppb;
- 总氟含量 ≤ 50 ppm,若超标需提供完整的材料证明文件。
出口企业常见风险点
- 测试标准升级:仅满足旧版 94/62/EC 重金属测试已不足以符合 PPWR 要求,食品包装必须增加 PFAS 检测项目。
- 回收性判定风险:复合软包装(如多层铝塑、无法分离的膜袋)极易被判定为不可回收,未来将面临严格限制。
- 无过渡期库存豁免:2026 年 8 月 12 日后新投放至欧盟市场的货物,其包装必须完全合规。
- 责任主体明确:欧盟进口商为第一责任人,但国内生产商及品牌方需提供全套测试报告与技术文档以配合合规。
- 存量产品政策:此前已上市的产品可继续销售,无需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