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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周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立方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周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立方律师事务所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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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国内要闻

  •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发布《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

  •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 全国网安标委发布《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 国家网信办发布7款提供手机端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公告

  •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通报10款App存在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海外动态
  • 欧盟:欧盟委员会根据DMA向谷歌发布两项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措施

  • 韩国:PIPC启动就业与教育领域“MyData”中介基础设施试


国内要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发布《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

2026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发布了《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以下八项行动:(1)优质数据供给行动,包括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在部分领域建设运营跨境可信数据空间,促进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2)智能算力普惠行动,包括推动智能算力设施联通。(3)开源生态共享行动,包括鼓励共建国际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开展开源社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通用大模型、基础算法、工具组件共享。(4)人工智能深度赋能行动,包括深化“人工智能+”合作,搭建跨国产业合作平台,支持面向发展中国家数智能力建设,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5)数智人才共育行动,包括共建拔尖数智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国际合作。(6)规则标准共建行动,包括共建人工智能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国际标准制修订。(7)安全治理协作行动,包括共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合作,防范人工智能技术误用、滥用。(8)人工智能向善行动,包括坚持保持公开透明、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原则,共建人工智能伦理准则体系。(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2026年7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交通运输部指导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领域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确定行业重要数据目录,提出核心数据目录建议,加强目录动态管理。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规程,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定期更新数据目录,按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对确认为重要数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数据处理者告知或发布。《办法》规定,信息系统存储重要数据的应当至少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存储核心数据的应当至少满足第四级要求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并优先使用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办法》强调,种要数据、核心数据处理者和10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年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来源:交通运输部)

全国网安标委发布《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15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网安标委”)发布了《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指南》提出了数据对外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实施指南,明确安全举措、评估指南;适用于指导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对外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工作,也可为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数据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提供参考。在内容细化方面,《指南》针对《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中关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的核心要求,着重解决“如何区分、如何开展、如何评估”问题,针对三类场景制定了具体、细致的实施规则。《指南》针对风险评估内容,结合《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对于一般数据、个人信息、重要数据分别提出指引。附录给出了三种典型场景、不同场景下处理记录要点、数据处理协议模板、通用安全技术,帮助数据处理者全面落实要求,有效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来源:全国网安标委)

国家网信办发布7款提供手机端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公告

2026年7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发布了7款提供手机端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的公告。7款大模型于2026年7月8日备案,包括:Apple智能(适用苹果手机)、华为小艺AI大模型(适用华为手机)、OPPO AndesGPT大模型(适用OPPO收集)、vivo蓝心端侧大模型(适用vivo手机)、小米澎湃AI(适用小米手机)、盖乐世AI(适用三星手机)、努比亚豆包手机大模型(适用中兴手机)。(来源:网信中国)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通报10款App存在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2026年7月14日,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通报了10款App于2026年5月28日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存在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所涉问题包括:(1)违规收集个人信息。(2)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3)违规使用个人信息。(4)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5)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6)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相关企业应在2026年7月17日前落实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的,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来源: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海外动态

欧盟:欧盟委员会根据DMA向谷歌发布两项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措施

2026年7月16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市场法案》(DMA)向谷歌发布了两项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措施:(1)第一项规范措施旨在确保竞争对手的AI服务能够与谷歌自身的AI服务公平竞争,用户应可以使用第三方AI助手来代表他们执行各种操作。目前,在安卓手机上,竞争对手的AI助手仅能有限访问谷歌安卓操作系统的关键功能。由于无法获得完整访问权限,替代性AI助手无法与拥有全部权限的谷歌自有AI服务处于同等竞争地位。因此,第三方AI助手在提供创新服务方面受到限制,这对占欧盟用户60%的安卓设备用户而言,其吸引力也随之降低。(2)第二项规范措施则旨在通过允许第三方搜索引擎获取只有谷歌搜索才能大规模收集的搜索数据,来重新平衡竞争环境。第二项规范措施明确了谷歌应如何与其他搜索引擎共享搜索数据。数据共享对于第三方搜索引擎的开发与优化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创造一个与谷歌搜索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各种创新性的搜索服务的发展,其中包括那些注重用户隐私的搜索服务。(来源:欧盟委员会)

韩国:PIPC启动就业与教育领域“MyData”中介基础设施试点

2026年7月14日,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与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表示已启动“2026年度‘MyData’中介基础设施试点支持项目”。“MyData”是一项权利,允许公民要求持有其个人信息的机构将该数据发送至公民指定的其他机构。PIPC去年在医疗和电信领域推行该制度,今年扩展至能源、就业、教育、文化及休闲领域,并计划于2027年将范围扩大至福利、交通、房地产和流通领域。该项目将明确就业和教育领域的数据传输方用于识别数据主体及传输数据的方法,并建立反映各领域特点的传输体系。在就业领域,将试点将求职申请和招聘报名信息传输至第三方的流程;在教育领域,则将试点入学注册、选课、成绩及毕业信息的传输。此外,该项目还将审查个人数据传输的全过程,包括认证、数据标准化、传输记录管理、与“OnMyData”平台的对接以及自主传输请求等环节。同时,该项目计划编制一份《就业与教育领域传输体系建设指南》,以便数据传输方能轻松构建相关系统。(来源:Digital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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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在北京、广州、武汉、上海、深圳、海口和韩国首尔均设立了办公室。本所在法律服务界享有卓越声誉,并致力于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证券与资本市场等领域,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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