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301强制劳工关税今日正式生效
美东时间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赶在 Section 122条款 10%临时关税7月24日到期前夕,正式公布以 “强制劳工” 为名的新一揽子 301关税方案,相关文件共计400余页。新关税将于美东时间7月24日零点零一分正式落地,全面替代当日到期的全球临时关税。
本次新 301 关税按贸易经济体分三档设置税率:
第一档:固定10%税率
覆盖阿根廷、孟加拉国、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英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17个国家。
第二档:差额封顶税率
采用 “最高税率扣减最惠国(MFN)税率” 的计征方式,总关税不设超额:
欧盟、中国台湾地区:总关税封顶10%。若商品MFN 税率低于10%,按 “10%-MFN 税率” 征收301附加关税;若 MFN 税率已达10%及以上,不再加征本次 301关税。
日本、韩国、瑞士:总关税封顶12.5%,计征逻辑同上。
第三档:固定12.5% 税率
USTR 调查覆盖的其余主要贸易国(合计占美国贸易总量99%)统一适用,包含中国、越南等核心出口经济体。
1.农林民生类:牛肉、咖啡、香料、热带水果、蔬菜等农产品;
2.医药健康类:药品、疫苗、维生素等医药相关产品;
3.基础原料类:化学品、聚合物、橡胶、木材、金银等贵金属、化肥、矿产品、纸张、部分纺织品;
4.高端工业零部件类:航空器及其零件、部分电子元器件、光学仪器;
5.特殊协定与已征税品类:已征收 Section 232 关税的钢铝铜及衍生品、汽车及零部件;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的合规商品、中美洲自贸免税纺织品、图书捐赠品、个人随身行李等。
同时针对孟加拉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四国设置关税配额(Tariff-Rate Quotas):鼓励上述国家从美国进口纺织品与棉花,对应换取部分出口美国的纺织服装类商品免征本次 301 关税。

本次关税定性为额外附加关税(The additional rates of duty):
与2018年起对华征收的25%Section 301关税叠加执行,即中国原产商品相关税号将在原有25% 基础上再加征12.5%。
与已生效的 Section 232 关税不叠加,已征收 232 关税的商品不再重复计征本次新301关税。
本次新关税核心目的是替代被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为非法的对等关税,为全球对美贸易搭建10%-12.5%的 “基础关税底”。后续 USTR 还将针对美国前16大贸易国推出 “产能过剩” 项下301关税,两项新关税落地后,将进一步改变并固化全球对美贸易格局,同步带动跨境物流链路持续调整。
越南面临多重关税叠加
转口贸易风险升级
除本次12.5% 强制劳工301关税外,越南同时处于美国知识产权、产能过剩两项301调查进程中,叠加转口货物 40% 惩罚性关税,全部政策落地后或面临四重关税叠加,综合有效税率可达20%-2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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