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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机构及人员
5 车辆选配
6 车辆使用
7 车辆维护与修理
8 车辆检测评定
9 车辆处置
10 车辆技术档案
11 考核与改进
附录 A(规范性) 客车技术状况专项检查项目 、要求及方法
附录 B(资料性) 车辆技术档案格式
参考文献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1)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苏州一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车百中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书权、刘富佳、杨小娟、陈潮洲、邬果昉、唐戌宁、陈章鹏、赵月峰、蔡健、房立阳、朱国军 、张金瑞 、高健 、李伟 、许书军 、别一鸣 、李春芾 、张红波 、路畅 、黄敏高 、蒋于伟 、黄磊 、丁星兵 。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性能保持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车辆技术性能保持工作中机构及人员 、车辆选配 、车辆使用 、车辆维护与修理 、车辆检测评定 、车辆处置 、车辆技术档案 、考核与改进的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配发车辆营运证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 。总质量 4 500 kg 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以及城市公交车 、出租汽车和教练车的技术管理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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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8226 道路运输术语
GB/T 18344 汽车维护 、检测 、诊断技术规范
GB/T 27876 压缩天然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GB 389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T 44510 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
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 1009 液化天然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8226、GB/T 56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车辆技术性能保持 maintaining of vehicle technical performance
车辆技术管理
企业为保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满足技术要求 ,对车辆实行择优选配 、正确使用 、周期维护 、视情修理 、定期检测 、适时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所开展的技术活动 。
3.2 能源消耗定额 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车辆每行驶百公里或完成百吨公里所消耗能源的限值 。
4
机构及人员
4.1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4.1.1 拥有 20 辆(含)以上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拥有 50 辆(含)以上车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应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 ,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开展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 、设备 、经费等工作条件和保障 。
注:运输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的挂车单计 。
4.1.2 拥有 20 辆以下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拥有 50 辆以下车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应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开展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并提供必要的设施 、设备 、经费等工作条件和保障 。
4.1.3 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配备 1 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企业的车辆技术性能保持工作 。
4.1.4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应按照以下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 1 人 。
a)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每 50 辆车配 1 人 。
b)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每 100 辆车配 1 人 。
c) 若企业同时经营道路旅客运输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的两种(含)以上的,配备标准按照 a)、b)分别测算 。
4.1.5 企业应制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 。
4.2 人员培训
4.2.1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车辆技术管理培训制度,制度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a) 实施主体及职责;
b) 培训对象;
c) 培训内容;
d) 学时要求;
e) 培训计划;
f) 培训考核 。
4.2.2 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至少明确以下信息:
a) 培训时间;
b) 培训内容;
c)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d) 编制时间 、编制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确认 。
4.2.3 车辆技术管理培训内容应包括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标准规范 、操作规程(应急操作要求)、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及车辆新技术 、车辆使用 、维护 、安全检查(含隐患排查)、安全与节能驾驶等知识,培训学时每年宜不少于 6 个学时 。
4.2.4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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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选配
5.1 车辆选型
5.1.1 企业应根据车辆的用途 、运量 、运距和道路 、气候 、运行区域及动力类型等进行车辆选型,车辆选型技术论证和调研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车辆类型;
b) 动力类型;
c) 车辆技术等级;
d) 客车类型等级;
e) 车辆参数配置及主要性能,包括动力性 、经济性 、安全性 、排放性 、通过性 、容载量 、载质量利用系数(货车)等,电动汽车还包括续驶里程 、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等;
f) 车辆可靠性和维修便捷性 。
5.1.2 车辆类型 、参数配置和主要性能应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和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要求 。
5.1.3 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国际道路运输以及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 、包车客运的,车辆技术等级应为一级,其余车辆(挂车除外)应为二级及以上 。
5.1.4 企业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 、包车客运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车类型等级应符合 JT/T 325中级及以上要求,其余客车应符合 JT/T 325 普通级及以上要求 。
5.1.5 企业宜优先选购新能源车辆 、清洁能源车辆,以及配备安全监测 、预警和风险防控等智能系统或装置的车辆 。
5.2 车辆交付
5.2.1 企业应按照采购合同验收车辆,核对车辆参数配置,清点随车工具 、应急停车安全附件和随车文件资料 。
5.2.2 应急停车安全附件应至少包括停车楔 、三角警告牌 、反光背心 。
5.2.3 随车文件资料应包括整车出厂合格证 、车辆一致性证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 、应急救援手册(针对电动汽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产品保修 、维修保养手册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罐式专用车辆还应包括罐体合格证 、罐体质量证明书 、罐体安全附件质量证明文件 、罐体使用说明书 、罐体出厂检验报告等 。
5.2.4 车辆交付后,应进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办理车辆营运证 。
6
车辆使用
6.1 运行要求
6.1.1 企业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 GB 7258 的要求 ,技术等级符合 5.1.3 的要求 ,客车类型等级符合 5.1.4 的要求 。
6.1.2 企业应要求驾驶员规范操作 、安全行车 ,行车过程中出现以下及其他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情况时,应选择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a) 仪表出现故障报警信号;
b) 操作困难 、车身跳动或颤抖 、机件有异响或有异常气味 、冷却液温度异常;
c) 动力异常,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荷电状态(SOC)示值异常下降;
d) 转向异常;
e) 制动异常;
f) 灯光异常 。
6.1.3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制度内容应至少包括:
a) 实施主体及职责;
b) 检查周期;
c) 检查内容及要求;
d) 问题及隐患处理;
e) 管理台账的记录要求;
f) 车辆隐患分析 。
6.1.4 企业应按照表 1 要求建立台账并每月至少组织 1 次车辆技术状况检查 ,台账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车辆号牌;
b) 检查时间;
c) 问题及隐患情况;
d) 整改措施 、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e) 检查人员和核准人员确认 。
表 1 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项目、要求及方法
6.1.5企业应对注册登记120个月以上的客车技术状况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检查项目表按附录A的规定。
6.1.6企业不应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或存在7.1.7、8.3的情形尚未完成整改的车辆承担运输生产任务。
6.2能耗管理
6.2.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车辆能耗统计考核制度,制度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a)实施主体及职责;
b)能源消耗定额;
c)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
d)奖惩措施;
e)管理台账的记录要求。
6.2.2企业应根据车辆类型、使用条件、载客(货)量和动力类型等编制车辆能源消耗定额,燃油车辆宜参照GB/T4352、GB/T4353编制。
6.2.3企业应定期采集车辆的行驶里程、能源消耗量和载客(货)量等数据,并统计分析节能量(节油量/节气量/节电量)。
6.2.4企业应建立车辆能源消耗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至少包括:
a)车辆号牌;
b)动力类型;
c)行驶里程;
d)能源消耗定额;
e)载客/货量;
f)能源消耗量;
g)节能量(节油量/节气量/节电量);
h)统计人员和核准人员确认。
6.2.5企业应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每年开展驾驶节能操作培训、节能竞赛等活动宜不少于1次。
7
车辆维护与修理
7.1车辆维护
7.1.1企业应定期开展车辆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7.1.2企业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对自有车辆进行一、二级维护作业;企业不具备一、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应委托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企业对自有车辆进行一、二级维护作业的,应具备维护作业和竣工检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7.1.3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车辆维护制度,制度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a)实施主体及职责;
b)维护类别,包括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c)维护周期;
d)维护计划;
e)维护作业项目;
f)维护记录;
g)维护计划执行率统计;
h)特殊情况处理,包括逾期未维护、未按规定维护、维护竣工质量不合格等。
7.1.4企业应根据GB/T18344、GB/T44510、JT/T1009、GB/T27876等的要求和车辆生产企业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结合车辆类别、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和使用年限等,确定车辆的一、二级维护周期(用行驶时间间隔或里程间隔表示),并根据维护周期制定并下达车辆维护计划。车辆维护计划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车辆号牌;
b)维护类别,包括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c)具体车辆计划维护时间或里程数;
d)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e)编制时间、编制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确认。
7.1.5企业应依据GB/T18344、GB/T44510、JT/T1009、GB/T27876等的要求和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确定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自行开展车辆维护作业的企业应根据作业项目,制定车辆维护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
7.1.6企业应按照车辆维护计划和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按时组织车辆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7.1.7企业应定期统计检查车辆维护计划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逾期未维护、未按规定维护、维护竣工质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整改。
7.2车辆修理
7.2.1企业应遵循视情修理和保障安全的原则对车辆实施修理,并做好车辆修理记录。
7.2.2企业应对委托的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7.2.3企业应加强车辆故障的统计分析,用于优化车辆选配、技术状况检查、车辆维护、人员培训等工作。
8
车辆检测评定
8.1企业应根据车辆检测评定周期和频次,制定并下达车辆检测评定计划,计划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车辆号牌;
b)车辆原技术等级;
c)客车原类型等级;
d)计划检测评定时间;
e)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f)编制时间、编制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确认。
8.2企业应按时组织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技术等级评定。5.1.3规定的技术等级为二级的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GB38900的要求并检验合格,5.1.3规定的技术等级为一级的车辆技术性能在符合GB38900的要求并检验合格后,还应符合表2的要求;企业应保持客车类型等级,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还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2 一级车评级项目及技术要求
表3 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8.3企业应定期统计检查车辆检测评定计划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逾期未年检年审、逾期未进行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不合格、技术等级和客车类型等级审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应及时整改。
9
车辆处置
9.1停驶和封存
9.1.1车辆长期停驶或封存,应建立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好车辆技术防护。
9.1.2电动汽车停驶5d以上的,应断开低压电源;停驶15d以上的,荷电量(SOC)宜保持在40%~60%,宜每30d进行1次车辆充放电,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一次满充电。
9.1.3车辆停驶或封存30d以上的,投入运输生产前应按照表1进行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停驶或封存120d以上的,投入运输生产前应进行1次二级维护。
9.2变更、更新和报废
9.2.1车辆转移所有权或者车籍地时,应按规定清除车辆与企业有关的喷涂图案、字符和标识,并随车完整移交车辆技术档案。
9.2.2对高能耗、高排放和安全技术状况较差的老旧车辆,应及时更新或淘汰。
9.2.3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废,注销车辆营运证,办理报废手续。
10
车辆技术档案
10.1企业应在新车办理完营运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为车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保存车辆从购置到退出运输市场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10.2车辆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营运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b)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
c)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
d)客车类型等级审验记录;
e)车辆维护和修理记录,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f)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
g)车辆变更记录;
h)行驶里程记录;
i)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记录;
j)“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
10.3车辆技术档案格式见附录B,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基本信息表宜参照JT/T1285—2020中的附录A。
10.4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采集、储存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数据。
11
考核与改进
11.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车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范围应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车辆技术管理相关部门,考核制度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a)实施主体及职责;
b)考核周期;
c)考核内容;
d)问题整改;
e)考核结果应用。
11.2企业应在每年初制定当年车辆技术管理的技术质量目标,至少包括:
a)人员培训计划执行率;
b)车辆维护计划执行率;
c)车辆检测评定计划执行率;
d)车辆完好率。
11.3企业应制定车辆技术管理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
a)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b)人员培训情况;
c)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d)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e)年度技术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1.4企业应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宜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绩效管理体系。
11.5企业应及时分析和整改考核发现的问题,总结评估制度运行情况,持续改进车辆技术管理措施。
附录A(规范性)
客车技术状况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及方法
附录B(资料性)
车辆技术档案格式
参考文献
[1]GB/T4352载货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
[2]GB/T4353载客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
[3]JT/T1285—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
内容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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