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争议解决——企业陷入合规纠纷后,应该怎么做?
前面的二至八期内容,我们介绍了跨境电商出海企业在各主要合规环节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帮助企业在事前规避风险。本期内容,我们将关注跨境电商企业合规应对的事中与事后环节——争议解决。当纠纷跨越国界发生时,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更有高昂的维权成本、冗长的处理时间以及不同法域司法制度的差异。如何以最科学、有效、经济的手段应对跨境争议,是每一家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都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核心Q&A
Q1:跨境电商企业在遇到纠纷后,通常有哪些解决途径?
A: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面临的跨境纠纷,解决途径通常包括平台内部申诉、仲裁、诉讼以及调解等方式。具体而言,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成本、效率、管辖权和执行可能性等方面各有差异。
途径一:平台内部申诉处理。这是纠纷发生后企业应当最先启动的环节,也是成本最低、最为便捷的途径。当卖家由于知识产权侵权等种种原因收到平台的下架通知、账户冻结通知或资金扣留通知,或与消费者发生交易争议(如退货退款纠纷、差评争议等)时,应首先通过平台提交申诉材料。平台内部申诉的成功率与申诉材料的质量和时效性密切相关,卖家应重视首次申诉的机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途径二:仲裁。若争议不属于平台内部程序可以解决的范畴,或平台内部申诉失败,仲裁往往是卖家面临的下一道程序。多数主流平台的卖家协议中通常包含强制仲裁条款。以亚马逊为例,其《商业解决方案协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卖家与亚马逊之间的争议均应通过仲裁解决,而非在法院诉讼。除此之外,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也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依据1958年《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可在全球170多个国家申请承认与执行,跨境执行力远超法院判决,且具有一裁终局、保密性强、裁决专业、程序灵活等制度优势。
途径三:诉讼。当需要法院的强制措施,或仲裁无法解决争议时,诉讼将成为企业可选择的司法救济途径。诉讼通常耗时较长、成本较高,而且涉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难点。不同于《纽约公约》为仲裁裁决在裁决承认与执行阶段所带来的广泛适用性,在跨境场景下,法院判决的域外执行高度依赖两国之间的司法互助条约,而我国目前所签署的双边司法互助条约数量远低于《纽约公约》所涵盖的170多个国家。但诉讼独有的司法强制力(如财产保全、临时禁令等)使其在特定场景下具有不可替代性——当企业需要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时,诉讼仍是可靠的途径。
途径四:调解。除上述三种途径外,调解同样值得重视。调解具有程序灵活、保密性强、不伤和气等独特优势,且与前述三种途径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一条可以与申诉、仲裁、诉讼灵活衔接的补充路径。
Q2:能否简单总结一下面对不同类型的跨境纠纷,跨境电商出海企业应如何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A: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跨境纠纷,按争议对方主体的不同,主要包含卖家与平台之间的争议(如账户冻结、封店、资金扣留等)、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如产品质量索赔、虚假宣传、退货退款纠纷等)。除此之外,可能还涉及卖家与第三方权利人之间的争议(如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与诉讼等)。三类争议在适用的解决方式上各有侧重,不能一概而论。
属于平台与卖家之间的争议,应优先用尽平台内部申诉程序。若申诉失败或争议不属于平台内部程序可解决的范畴,则应按照平台协议约定进入仲裁程序。若平台无强制仲裁条款,卖家也可选择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属于卖家与消费者,或卖家与第三方权利人之间的小额简单纠纷,建议优先通过调解解决。调解成本低、周期短,尤其适合跨境电商“标的额小、当事人距离远”的场景——用诉讼或仲裁解决几百美元或数千欧元的消费者争议,往往会遭遇“成本高于标的额”的困境。
金额较大、案情复杂的跨境纠纷(无论对方是平台、消费者还是第三方),建议优先选择仲裁解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保密性强,且便于跨境承认与执行,是跨境商事争议的优选方式。
如需司法强制力保障(如申请临时禁令制止侵权、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资产等),可选择诉讼。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等需要快速制止侵权行为的场景,诉讼的临时禁令等强制措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最后,无论哪一类争议,调解均可贯穿全过程,灵活衔接。企业可在平台申诉前后、仲裁与诉讼前,甚至仲裁与诉讼中随时启动调解程序,以最低成本实现争议化解。
Q3:作为中小企业,我们不是不愿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或应诉,而是跨国程序繁琐、成本高昂,主动起诉嫌远,被动应诉嫌烦,常常只能忍气吞声。调解能帮我们摆脱这种困境吗?
A:可以,调解正是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解困之道。
中小企业不愿打官司、不敢打官司,核心痛点无非四个字——“得不偿失” 。诉讼周期长、费用高、过程公开伤商誉、赢了官司丢了合作,每一项都可能把本就在困境中的企业拖垮。调解恰恰在这四个维度上给出了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周期短、成本低、保密性强且对抗性弱,非常适合作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纠纷解决思路。
那么,中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以找谁调解?
目前,国内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涉外调解服务网络。企业可向法院附设调解组织寻求帮助,并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或通过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下设的调解组织等专业跨境调解机构解决纠纷。
除了上述渠道,针对属于商事调解范畴的争议(即卖家与平台之间、卖家与第三方权利人之间的商事纠纷,消费者争议不在此列),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还可以通过中国贸促会获得专业的商事调解服务。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涉外商事调解机构,中国贸促会已在全国设有76家调解分中心,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以轻易在企业所在地找到就近的调解机构。对外层面,中国贸促会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3个相关机构建立了联合调解机制或联合调解中心。此外,中国贸促会已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建立了跨境电商知识产权调解合作机制,为跨境电商企业解决其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极为精细化的调解渠道。可以说,无论纠纷发生在国内或国外、涉及哪种类型,企业都可以通过贸促会的调解服务,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找到解决争议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