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起,多项税费及民生新规正式施行,涵盖离境退税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及行政复议等领域。以下为政策核心要点梳理。
《商务部等 6 部门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发布
实施时间:2026 年 7 月
该通知旨在优化离境退税措施,便利和扩大入境消费,主要内容包括:
- 提升覆盖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商店备案为退税商店,实现重点场所基本全覆盖。
- 实行小额抽检:7 月 1 日起,退税销售额 1 万元以下随机抽取实物验核,1 万元及以上逐单验核。
- 优化“即买即退”:推动异地互认,统一将各地离境期限延长至 28 天。
- 推行无纸化办理:7 月 1 日起,海关与代理机构可对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进行线上确认并办理退税。
- 打造展会服务平台:在重要展会设立离境退税服务专区。
- 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增加国际客运航线。
- 加强宣传推广:多渠道投放宣传物料,结合“购在中国”品牌开展境外推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发布
实施时间:2026 年 7 月
为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居民换购住房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
一、规范资源回收“反向开票”个税预缴
自 7 月 1 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
- 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 60 万元的部分,减按 0.25% 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 超过 60 万元的部分,仍按照 0.5% 预缴。
其他征管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 年第 5 号)执行。
二、延续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管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21 号)执行。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施行
实施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
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规定明确:
- 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
- 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
-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保障其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
实施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
新修订的条例正式施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闯红灯处罚、吊销执照、工伤认定等政府部门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均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争议,进一步畅通救济渠道。
此外,还有以下民生类新规将于 7 月同步施行:
1.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施行
7 月 1 日起,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正式实施。文件共 34 条,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管理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
2. 《社会救助法》正式施行
7 月 1 日起,《社会救助法》开始实施。除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外,救助对象扩展至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国家将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困难程度及时给予针对性救助。
3. 电动汽车安全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自 7 月 1 日起实施。新国标全面考核电安全,首次将“一键断电”装置定义为物理断电装置,并新增整车刮底要求、修订维修断开装置要求等。
4. 《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正式实施
7 月 1 日起,我国首部针对快递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标生效。新规明确:非易损易碎类物品快递包装层数不应超过 2 层,易损易碎类物品不应超过 4 层。
来源 | 上海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