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清 霍凝馨 陈逸恒
据统计,2026 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公布的出口管制行政处罚决定至少 280 件,已超 2025 年全年总量。本文从执法海关、涉案物项、处罚对象、违法行为、贸易方式等维度梳理案件特点,并提出合规建议供企业参考。
一、执法海关:东部地区为主,重点口岸案件集中
2026 年上半年,全国 30 个直属海关下辖的 96 个隶属海关作出处罚决定。其中,东部地区海关办案量占比高达 87%,与出口规模相匹配。
直属海关排名:上海海关(80 件)、宁波海关(31 件)、深圳海关(29 件)居前三,合计占总数的 50%。
隶属海关排名: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32 件)、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32 件)、宁波北仑海关(16 件)居前三,合计占总数 29%。整体分布态势与 2025 年基本一致。
二、涉案物项:战略矿产与关键设备成执法重点
在 280 件处罚案件中,涉及两用物项违规出口 264 件(占比 94%),军品违规出口 13 件,向不可靠实体清单实体出口 1 件。两用物项案件中,涉稀土、石墨、钛、铋、锗等战略矿产的案件达 155 件,约占 59%。此外,化学品生产设备、机床、无人机等也是高频涉案物项。
1. 战略矿产类
- 稀土相关(77 件,约 29%):主要为含镝、铽的永磁材料。近八成案件由上海、宁波、深圳、广州海关办理。案例:东莞某外资公司未经许可出口含镝、钆、铽磁铁至日本,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54 万元。
- 石墨及其制品(35 件,约 13%):包括天然鳞片石墨、人造石墨等。案例:河南某公司委托出口热压模具(属管制人造石墨),被罚款 15.7 万元。
- 铋相关(16 件):包括金属铋及合金。案例:宁波某台资企业出口银焊条因铋含量超标,被罚款 23.55 万元。
- 锗相关(12 件):包括片、晶体等。案例:长春某公司分批出口锗窗口片至美国等地,被罚款 5.4 万元。
2. 化学品生产设备类
- 反应釜(15 件):案例:潍坊某公司向印、韩出口钛涂层反应釜,因容积符合管制指标,被罚款 139 万元。
- 泵(13 件):案例:北京某公司出口的硝酸罐、酸泵等因符合管制清单要求,被罚款 18 万元。
- 储罐(5 件):案例:江苏某外资企业出口搪玻璃储罐等设备,被处罚 169.3 万元。
3. 其他重点物项
- 机床(11 件):案例:重庆某公司出口立式五轴加工中心,被处罚 62 万元。
- 无人机(8 件):案例:深圳某公司出口飞行控制器,被罚款 22.3 万元。
- 军品:上半年涉案物项均为军用服饰或装具。
三、处罚对象:民企居多,追责延伸至个人与服务方
1. 主体类型分布
处罚对象以民营企业为主(230 家,约占 82%),另有外商投资企业 48 家、国企 1 家及个体工商户 1 家。除生产商外,贸易公司、电商企业及船务公司等也频频涉案。
- 上市公司:广东某新材料公司因出口含镝永磁铁被罚款 91 万元。
- 外企:多起案件涉及日资企业违规出口稀土磁材,罚款金额从 18.9 万至 54 万元不等。
- 国企:上海某国企因无证出口机器人控制器,但鉴于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缴纳担保,获不予行政处罚。
- 个体户:连云港某商行无证出口铋合金,被罚款 1 万元。
2. 连带责任与个人追责
- 服务提供方:报关公司若未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将与出口商一同受罚。案例:常州某公司与喀什某报关公司因三乙醇胺混合物无证出口,分别被罚款 7000 元和 3000 元。
- 实际出口者:名义发货人与实际出口者不一致时,处罚实际出口者。案例:长沙某公司伪报收货人并借用他人许可证出口氧化钇,被罚款 5.85 万元。
- 个人责任: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亦可能被追责。案例:东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携带管制物项出境,公司与个人分别被罚款 4 万元和 1 万元。
四、违法行为:无证出口为主,证件使用违规频发
未经许可擅自出口案件占绝大多数(272 件)。即便事后补证或仅作为样品发送,仍构成违法。
1. 典型违规情形
- 样品未申请许可证:营口某公司向日本免费邮寄石墨样品,虽事后补办销售合同对应批次许可证,仍因主观过错被罚款 1 万元。
- 集团内部调拨:某新能源车企集团内调拨二手立式加工中心至泰国工厂,因设备精度达标属于管制物项且未申请许可证,接收方 B 企业被罚款 4.5 万元。
2. 许可证使用不规范
- 超量出口:河南某公司出口人造石墨超许可数量 335 千克,且混用许可证,被罚款 6 万元。
- 运输方式不符:南通某公司将海运许可证货物改为空运且未交验证件,虽已申领对应证件但仍被罚款 60 万元(减轻处罚)。
- 型号不符:北京某公司出口设备型号更新未同步变更许可证,导致申报不实,被从轻罚款 1000 元。
- 未交验证件:无锡某公司已获证但报关时未提交,与其他无证出口行为合并处罚 169 万余元。
3. 其他违规
存在误将非管制物项申报为管制物项的案例,以及向《不可靠实体清单》实体出口非管制物项的案件(如东莞某公司向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出口支架被罚)。
五、规避监管手段:伪报、瞒报与夹藏
- 伪报品名:将金属粉末报为“合金钢粉”,将锗测试片报为“光学玻璃”甚至文件邮寄。
- 瞒报:在出口磁铁时瞒报大量钐钴永磁体,或将含镝组件混入非管制货物中。
- 夹藏:将金属镓夹藏在氧化铁红中通过快递邮寄。
- 伪报目的国:申报出口泰国,实际最终目的国为老挝。
六、贸易方式:一般贸易为主,新业态风险上升
约 60% 案件为一般贸易。跨境电商(9610/9710)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案件显著增多。
- 跨境电商:17 起案件集中于沿海海关,涉及战略矿产及无人机。部分电商公司多次因伪报品名(如将管制物项报为玩具、五金)被查,凸显合规机制缺失。
- 大型平台:南阳某商贸公司通过知名电商平台成交锗窗口片订单并违规出口,被罚款 1 万元,警示平台需加强商户管理。
- 市场采购:9 起案件多见于义乌,表现为在小商品批次中夹带管制物项,其中军品(迷彩服、手铐等)占比较高。
- 加工贸易:涉及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案件中,主要问题为磁铁、稀土永磁体等物项无证复出或出口。
注:为便于阅读,已对原文脚注做省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