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 12360 热线发布进出口商备案指南。企业在开展食品进出口业务时,海关备案是关键环节。针对部分企业因不熟悉流程导致货物滞留口岸的问题,本文详细拆解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与境内进口商两类核心备案要求,助力企业高效通关。
01 备案概览:核心区别一览
进口食品备案主要涉及两类主体,其备案机关、材料及报关填报项存在显著差异:
-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主体为境内进口商,由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办理。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备案申请表》等电子扫描件。获批后使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关时在“企业资质”栏填写代码"509"。
-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主体为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由海关总署办理。实行无纸化在线填写《备案信息表》并提交纸质承诺书。获批后获发海关核发的 18 位统一编码,报关时在“企业资质”栏填写代码"508"及该编码。
上述流程均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02 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详解
此备案是境外企业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必备资质,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核心办理流程
- 注册登录:访问“互联网 + 海关”或“单一窗口”平台注册账号。
- 填写提交:在线完整填写《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信息表》。
- 审核备案:海关总署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予以备案并公布名单。
- 结果查询: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入“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查询。
操作指引
以“互联网 + 海关”为例:登录后点击“我要办”,选择“行政确认”,在“企业管理和稽查”栏目中找到对应入口进行在线填报。
关键注意事项
- 便捷申办:在线填表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承诺书即可。
- 一码通关:备案通过后获取 18 位编码,境内进口商报关时须在"508"资质栏准确填报。
- 动态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须在 60 日内在线提交变更申请;企业终止运营应及时申请注销。
03 境内进口商备案详解
此备案是国内企业从事食品进口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属地海关负责。
核心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备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申请表》、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责文件、经营食品种类及存放地点说明等,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
- 在线申请: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 海关”向隶属海关提交申请。
- 海关备案:材料齐全即予受理,隶属海关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 信息查询:同样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操作指引
在“企业管理和稽查”栏目中,点击“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入口即可办理。
关键注意事项
-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拟进口食品种类;进口保健食品等特殊产品需具备专项经营资质。
- 长期有效:备案通过后长期有效。
- 变更及时:企业名称、地址等关键信息变更,须在 60 日内向原备案海关申请。
- 通关填报:进口报关时,在"509"资质栏填报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4 常见问题与重要提醒
常见疑问解答
Q1:两个备案,哪个先办?
两者相对独立,可分别办理。但为确保货物顺利通关,建议在首次进口前,确保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均已完成备案。
Q2:在哪里查询备案结果?
统一入口为“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入“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栏目即可查询。
Q3:备案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须立即通过原备案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确保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企业对信息真实性负全责,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报关填报规范
报关时,“境内收货人”必须在报关单“企业资质”栏目中准确选择并填写:
- 申报境外出口商资质:选择代码"508",填写其 18 位备案编码。
- 申报进口商资质:选择代码"509",填写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5 总结与行动指南
进口食品备案工作可概括为“内外兼修”:对外确保海外供应商在海关总署拥有 18 位备案编码(有“户口”),对内确保自身在属地海关完成信用代码备案(有“名分”)。
行动路线图
- 境内进口商:准备盖章材料 → 登录“单一窗口” → 向隶属海关提交备案。
- 境外出口商:登录“互联网 + 海关” → 在线填表提交 → 等待海关总署审核。
- 进口通关前:双方确认备案均已完成并可查询,报关时准确填报两组资质代码。
供稿:进出口食品安全处、机场海关、商洛海关
审核: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