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 8 月 12 日欧盟 PPWR 新规生效仅剩最后窗口期,跨境卖家合规备战已进入白热化阶段。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及带包装商品,均须满足全新的全链条合规要求。
此次规则升级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从材料成分、可回收设计到标签信息,每一件进入欧盟市场的包装都将面临强制性技术标准,而非仅“注册 EPR"即可。
以下梳理 PPWR 八大关键检查项,建议欧洲站卖家提前自查,确保合规。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包装法
PPWR 合规的核心是提供生产者责任延伸注册号。卖家在首次销售包装商品的每个欧盟国家,必须遵守对应国家的包装法规并注册 EPR。
非欧盟卖家须在每一个销售国指定欧盟授权代表,完成 EPR 注册、包装申报及生态贡献费缴纳,获取有效注册号并上传至跨境电商平台。
规定要求生产者必须在每个投放包装的欧盟成员国登记册中完成注册。即便使用亚马逊代付服务(POB 模式),也必须先注册并获取包装法 EPR 注册号。
目前多国 EPR 包装法注册已进入审核拥堵期,叠加欧洲暑期休假季,注册时效严重延迟。建议未行动的卖家尽快启动注册,避免产品因未合规被禁售。
全包装重金属强制检测
PPWR 升级了包装重金属管控标准,严格限制包装及所有组件中的重金属含量:
所有包装材质(塑料、纸张、金属、玻璃、油墨、胶水、涂层等)中,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⁶⁺) 四项重金属总含量必须≤100mg/kg。
核查范围覆盖全链条包装组件,不仅限于成品外包装,纸盒、塑料袋、产品标签、印刷油墨、表面涂层、金属镀层、粘接胶水等附属配件均在检测范围内,任一组件超标即判定整体不合规。
食品接触包装 PFAS 全项筛查
PFAS(全氟或多氟烷基物质)常见于防油、防水等功能处理中,因其持久难降解,监管敏感度极高。若产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必须满足以下限值:
任何单一 PFAS(不含聚合物 PFAS):测试含量≤25 mg/kg;
PFAS 总量(不含聚合物 PFAS):测试含量≤250 mg/kg;
建议直接测试总氟含量 (TF),若 TF 含量低于 50 mg/kg,则样品可视为合格。
防油纸、烘焙纸、汉堡包装、糖果外包装、一次性外卖餐盒、涂布纸、离型膜、食品级塑料薄膜、铝箔复合材料等材料,极易在生产中带入隐形 PFAS 残留。
合规判定仅取决于实际检测浓度,不区分 PFAS 是有意添加还是无意混入。只要超出标准即视为违规,必须通过可靠的实验室检测报告证明符合性。
全套合规技术文件与 DoC 声明
当前亚马逊、TEMU、SHEIN 等主流平台欧盟合规审核持续收紧,常态化抽检已成常态。卖家需提前备好全套合规资料,完整清单包含:
- 包装合规性声明
- PPWR 适用性说明
- 重金属检测报告
- PFAS 检测报告
- 供应商材质声明
- 符合性声明 (DoC)
- 技术文档和材料追溯记录
其中,DoC(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符合性声明)是 PPWR 合规链条中的核心法律文件,为制造商自行出具的合规自我声明。
区别于针对商品本体安全的 CE 声明,PPWR DoC 仅针对包装本身,二者不可相互替代。这是“包装符合性准入”的最终证明,也是欧盟市场监管机构检查的直接依据。
若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上传完整文件,卖家将面临商品链接受限、店铺产品下架、海外仓入仓受阻及销售权限冻结等处罚。
包装最小化与空隙率
PPWR 要求包装内部空置空间(Empty Space)不得超过总容积的 50%。禁止过度包装,要求包装体积和重量减少至实现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
填充物(如气泡膜、气枕、泡沫、纸张等)也被算作“空隙”的一部分。“大箱套小盒”的过度包装方式将不再符合欧盟市场准入标准。
卖家需评估现有产品包装,从设计层面确保电商外包装与产品精确匹配,避免过度空置,禁用非必要包装结构,减少填充材料。
可回收性包装分级要求
PPWR 要求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须具备可回收性(轻质木材、软木等少数材料获豁免),并按 A、B、C 三级评定,等级直接影响 EPR 费率和市场准入资格。
自 2030 年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须实现 70% 以上回收率。包装设计和供应链切换需要时间,需提前布局 A/B 级可回收性等级设计。
注意:可回收性评级须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企业不得自行出具结论。具体评级标准将由欧盟委员会 2028 年前发布,建议企业现阶段启动预评估,规避设计改造风险。
再生材料含量要求
PPWR 的再生材料含量要求,核心是指塑料包装中必须强制添加一定比例的来源于消费后的再生塑料(PCR)。
这意味着包装材料里必须含有“回收来的旧塑料”,不能全部使用全新塑料。该要求主要针对塑料包装,并根据不同包装类型设定了分阶段提高的强制目标。
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小批量测试含有 PCR 材料的包装,评估其对产品保护性、外观和成本的影响,为未来全面切换积累经验。
标签、标识与信息要求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标注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身份信息(名称、注册商号及联系地址)及可追溯标识(如批号、序列号等),并完成合格评定、技术文件及欧盟符合性声明(DoC)的准备工作。
自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大多数包装须加贴统一的象形图标签,标明材料组成(如塑料、铝、纸/纸板或玻璃等)、再生材料含量及可重复使用属性,以取代各成员国目前不同的本地分类标识。
PPWR 还要求包装配备可扫描的数据载体(如二维码),用于提供关注物质、再生材料比例等信息;可重复使用包装的二维码标签将从 2029 年 2 月 12 日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