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 12360 发布消息,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老双方签署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老挝鲜食菠萝蜜进口。
一、检疫依据与商品范围
本次准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老双方关于老挝鲜食菠萝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允许进境商品为鲜食菠萝蜜(学名:Artocarpus heterophyllus,英文名:Jackfruit),产地限定为老挝菠萝蜜产区。
二、注册管理与有害生物监控
1. 果园与包装厂注册
输华菠萝蜜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老挝方审核并由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号码,以实现精准溯源。老方需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审核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2. 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重点监控对象包括:螺旋粉虱、三带实蝇、新菠萝灰粉蚧、大洋臀纹粉蚧及南洋臀纹粉蚧。
三、出口前全流程管理要求
1. 果园管理体系
输华果园须在老方监管下建立质量与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及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具体措施包括:
- 维持果园卫生,清除污染源及烂果落果;
- 针对三带实蝇悬挂信息素诱捕器及使用黄色粘虫板;针对螺旋粉虱使用诱虫灯或黄色粘虫板;
- 开花期至收获期每 15 天至少监测一次介壳虫情况;
- 发现有害生物立即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并保留详细的监测与药剂使用记录备查。
2. 包装厂作业规范
加工、包装、储藏及装运过程须在老方官员监督下进行。包装厂需具备独立的功能区、硬化地面及卫生条件。果实须经人工挑选、分级、清洁,剔除病虫果及植物残体,必要时采用高压气枪、水枪或手工擦拭去除表面污染物。成品需单独存放以防二次感染,并建立完整溯源记录。
3. 包装与标识标准
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木质包装需符合 ISPM 15 标准。每个包装箱及托盘需用中英文标注水果种类、产地、果园及包装厂注册号,并显著标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集装箱装箱时需检查卫生状况并加施封识,确保抵港时封识完好。
4. 出口前检验检疫
议定书生效两年内,老方按每批 2% 比例抽样(不足 100 个全检),并进行剖果检查;若两年内无检疫问题,抽样比例可降至 1%。一旦检出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活体、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禁止出口,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的输华资格。
5. 植物检疫证书
合格货物须由老方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注册信息,并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老挝鲜食菠萝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贸易开始前,老方需提供证书样本备案。
四、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货物抵达中国口岸后,海关将核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及包装标识。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出现以下情况将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 来自未注册果园或包装厂的货物;
- 检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老挝新发有害生物活体,或携带土壤、植物残体;
- 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7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