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22 日,欧盟正式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Regulation 2025/40),全面取代实施近 30 年的旧指令(94/62/EC)。新法规将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全面实施,重塑欧盟包装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则。以下为法规核心解读:
什么是 PPWR?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 是欧盟针对包装及废弃物出台的全新监管框架。其最大变革在于从“指令”升级为“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无需各国转化立法,彻底消除监管差异,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门槛。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无论材质、产地(境内或境外)及产品类型。其核心目标是减少包装废弃物、提升可回收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循环经济转型。
PPWR 适用范围
只要产品或包装投放欧盟市场,无论原产地何处,均受该法规约束。对于制造商而言,PPWR 合规性已成为继 CE 标志之后另一项关键的市场准入要求。
覆盖范围:包含所有材质(塑料、纸、金属、玻璃、复合材料等)及所有场景(工业、商业、消费品、物流包装等)的包装及废弃物。进口产品包装同样在列。
PPWR 核心要求拆解
1. 包装最小化(Article 5)
在确保产品保护功能的前提下,包装重量和体积须降至最低。禁止多余空腔及不必要的多层外包装。此要求覆盖设备木箱、缓冲泡沫及独立小配件包装。
2. 可回收设计(Article 6)
包装结构与材料设计必须便于回收,原则上禁止难以分选的多层复合结构(无豁免情况)。
实施节点:2026 年 8 月 12 日启动基础要求;2030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所有包装达到最低可回收等级 C 级。
3. 有害物质限值(Article 11)
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⁶⁺) 总和 ≤ 100mg/kg。此限值为全包装通用要求,覆盖纸箱、塑料膜、泡沫、胶带、标签、油墨、胶水及木质包装覆膜涂层。注意:该限值与 RoHS 独立,不可互相替代。
4. PFAS 全氟物质禁令(Article 12)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食品接触类包装禁止有意添加 PFAS。工业设备运输包装、木箱及非食品包装暂未受此条约束,但未来监管将持续收紧。
5. 包装符合性声明 DoC(Article 39)
经济运营商必须持有包装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并留存技术文件,供海关及监管机构随时调取。外贸企业需注意:设备整机 CE DoC 不等于 PPWR 包装 DoC,两者需独立准备。
6. 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PPWR 统一协调各国 EPR 体系顶层规则,但未取代各国具体执行方案。进口商及品牌方仍需在目标成员国完成包装 EPR 注册、申报包装量并缴纳环保费用。
豁免清单
截至 2035 年 1 月 1 日审查前,以下类别享有豁免:① 药品包装;② 医疗器械接触敏感包装;③ 婴儿配方奶粉及特殊医疗用途食品接触敏感包装;④ 轻质木材、软木、纺织品、橡胶、陶瓷、瓷器或蜡制销售包装。
企业应对策略
建议企业立即启动以下准备工作:
- 审查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包装形式;
- 识别包装材料成分及化学属性;
- 收集供应商声明及相关技术文件;
- 评估包装的可回收性及设计合规性;
- 确认目标市场的 EPR 注册与申报责任;
- 编制内部合规文件及符合性声明(DoC)。
法规来源:https://environment.ec.europa.eu/topics/waste-and-recycling/packaging-waste_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