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对进口水果需求日益旺盛。本文为您梳理进口新鲜水果的相关流程、法规要求及注意事项。
进口新鲜水果指南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
· 我国与输出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准入程序
1. 检疫准入
我国对输出水果国家/地区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审查,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进口,并建立准入品种和国家/地区名录。
2. 境外注册登记
海关总署对境外果园、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管理。进口商应确保水果来自海关公布的注册状态正常的境外企业(依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19 号)。
3. 指定监管场地
进境水果必须从海关总署指定的监管场地入境。
检疫审批
1. 申请时间
进口商应在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办理渠道
登录“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类别并填写信息。
3.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格即签发许可证,不合格则退回补正。
产品要求
进境新鲜水果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 身份明晰: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 标签规范:包装箱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 洁净安全: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 质量达标: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 符合协定:若输出国与中国签有协定或议定书,须符合相关要求。
口岸通关
1. 申报要求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申报,需提供贸易合同、提单、发票及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2. 现场检查
海关关员将实施严格检查:
· 货证核查:确保单货相符。
· 信息核对:核对证书、包装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 现场查验:检查是否携带虫体、病征、土壤等,发现可疑疫情送实验室鉴定。
· 实验室检测:按规定抽样检测。
3. 结果评定与处置
· 合格放行: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申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除害处理:发现有害生物实施除害处理,合格后准予放行。
· 退回或销毁:不符合要求、货证不符或无法有效除害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步识别进口水果
· 查名单:确认国家/地区、水果类别及境外企业在海关总署准入名单内且注册状态正常。查询路径:海关总署官网 - 动植物检疫司 - 企业信息 - 境外企业名单。
· 索证明:正规进口水果均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可要求商家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审标签:检查包装箱是否有中英文标注的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重要提醒
新鲜水果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物品。旅客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应主动申报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及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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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关 12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