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及清洁能源需求增长,原油、天然气等能源类危险化学品在石化、发电及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此类物资虽关乎国家能源安全,但因其易燃易爆特性,海关监管与通关流程更为严格复杂。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或生态环境构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二、进口准入管理要求
中国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29 号规定,凡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须接受海关检验监管。
三、进出口合规技术标准
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依据相关规定,企业需确保产品满足以下四项要求:
- 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适用于进口产品);
- 相关国际公约、规则、条约、协议及备忘录等;
- 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与标准(适用于出口产品);
- 海关总署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其他技术规范与标准。
四、进口申报关键事项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29 号及 2023 年第 29 号要求,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报关时,须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编号)、包装标记及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信息。
此外,申报时需按货物项分别上传符合规定的随附材料,确保单证齐全、数据准确。
五、海关查验与合格评定
目前,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审单验证 + 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海关将根据产品属性及包装类型,设定相应的检验环节、地点及比例。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一)单证审核
重点核对随附单证的完整性与有效性,严格核查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是否符合中国标准要求。
(二)包装检验
现场检查包装型式、标记、类别、规格、单件重量及使用状况是否符合规定;验证包装与内容物的相容性及适用性;排查是否存在损毁、残损、撒漏或渗漏等情况,并确保货物悬挂标签与企业申报材料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