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 年 6 月 30 日,欧委会正式发布《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动执法进程向 2027 年底迈进。《指南》对适用范围、调查程序、尽职调查及举报机制等进行了详细阐释,为企业合规提供指引。鉴于该条例对光伏、电子半导体、纺织、汽车及农产品等高风险行业的重大影响,建议相关企业立即启动合规行动。
2026 年 6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实施指南》(Guidelin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Regulation (EU) 2024/3015,以下简称“《指南》”)。该文件是基于《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Regulation (EU) 2024/3015,以下简称"FLR"或“《条例》”)第 11 条要求发布的重要配套文件。
FLR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发布,定于 2027 年 12 月 14 日正式实施。在过渡期内,欧盟及各成员国将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并完善包括实施指南和高风险数据库在内的配套基础设施,以指导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并支持主管机关执法。
一、为什么需要特别关注 FLR?
在美国推动下,强迫劳动议题正加速纳入国际贸易规则。美国《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UFLPA)的严格执法已对中国供应链构成挑战。2026 年 3 月,美国基于相关理由对多国展开 301 调查,进一步迫使各国加强相关监管。尽管欧盟部分 ESG 立法有所延期,但 FLR 并未推迟,且欧委会正加快推进风险数据库、单一门户网站等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释放了明确的执法信号。
此外,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也在推进或已实施类似的反强迫劳动立法。强迫劳动合规已成为中国企业进入西方市场的必要准入条件。
二、FLR 对企业在欧盟市场的业务有何影响?
FLR 适用范围广、违法后果严重,对企业业务产生直接且重大的影响:
- 违法后果严重:一旦认定产品涉及强迫劳动,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流通。已在售产品需召回销毁,涉案企业及产品实质上被列入黑名单。
- 市场准入条件:合规将成为进入欧盟的前置条件。欧盟客户会将压力传导至中国生产商,供应链尽职调查和供应商准入要求将更加严格。
- 执法外溢效应:产品在欧盟被认定违规,可能引发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关注或跟进调查,影响全球销售。
三、FLR 适用范围
(一)地理区域
《指南》适用于欧盟 27 个成员国。对于欧洲经济区(EEA)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及北爱尔兰地区,需通过相应国际程序纳入后方可适用。目前这些地区尚未完成纳入程序,但未来存在较大可能性。
(二)产品
FLR 仅适用于产品,不涉及服务。监管对象涵盖所有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无论其是在欧盟境内生产还是进口,也不受行业限制。只要产品在开采、生产、加工等任何环节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强迫劳动,即属监管范围。产品类型包括工业制成品、农产品及原材料,同时也涵盖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
(三)时间
FLR 适用于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在欧盟市场流通的所有产品。即使产品生产或进口在该日期之前,只要在之后进入流通环节(到达最终用户前),均受管辖。企业需充分考虑船期、仓储及销售周期,提前布局。
四、哪些行业、哪些产品有可能成为被执法的对象?
《指南》未列出具体清单,而是采取风险导向执法。欧委会正在建设高风险数据库。从目前的宣讲培训重点来看,光伏、电子及半导体、纺织、汽车、农产品、渔业产品等行业是重点关注对象。
此外,参考美国 UFLPA 的执法重点(如铝、硅、棉花、番茄等),结合美欧政策协调趋势,上述行业和产品在欧盟执法中亦具有较高风险参考价值。
五、哪些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值得重点关注?
欧盟将采取风险导向原则,重点关注实施国家强迫劳动(SIFL)的地区。鉴于美国 UFLPA 的执法实践,新疆地区是否被列为高风险区值得关注。同时,企业可参考欧盟《冲突矿产条例》下的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清单(CAHRA List),其中包含刚果(金)、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作为供应链尽职调查的参考。
六、欧委会如何选择执法目标?
主管机关在决定优先调查案件时,主要综合考量以下三个因素:
- 疑似强迫劳动的规模和严重程度:受影响人数越多、范围越广,风险越高。若存在系统性特征(如国家实施)、持续时间长或难以补救,严重程度更高。
- 相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数量或规模:产品实物数量、交易规模及货值越大,对欧盟市场影响越深,调查优先级越高。
- 涉嫌部件在最终产品中的重要性:结合物理、功能及经济重要性判断。关键零部件若涉强迫劳动,整机产品更易被优先调查。
七、强迫劳动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FLR 依据国际劳工组织定义,将强迫劳动界定为“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劳动或服务”。《指南》强调两个核心要素必须同时存在:
实践中,“缺乏自愿同意”与“胁迫”往往相互印证。强迫劳动分为私人施加和国家施加两大类,强迫童工需单独考虑。
八、欧盟主管机关如何识别强迫劳动风险?
主管机关综合多项指标进行判断,常见风险指标包括:强迫招募、欺骗、债务剥削、危险工作条件、过长工时、克扣工资、限制人身自由、扣留证件、暴力威胁及利用弱势地位等。企业需特别注意,不良工作条件、住宿环境差等“非极端”情形也可能被视为重要风险信号。
九、如果被认定存在强迫劳动,欧盟主管机关会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一旦认定违规,主管机关将作出禁令决定(ban-violation decision),核心措施包括市场禁入、产品召回、处置及销毁等,以确保禁令有效执行。
决定书将规定履行期限,并告知企业申请复审、撤销决定及司法救济的途径。
十、禁令到底是针对产品,还是企业?
FLR 采取“产品为基础”的禁令模式,而非单纯针对特定企业。
- 禁令措施层面:禁止特定产品投放市场或出口。禁令范围可覆盖零部件、组件乃至含该部件的所有产成品。该措施具有防规避效力,任何企业在欧盟销售该受限产品均被禁止。
- 后续执行层面:针对被调查企业执行召回、处置等具体义务,不自动扩展至其他销售同产品的企业,但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若被识别也将面临拦截。
十一、欧委会如何调查?每个阶段被调查企业应该做什么?
(一)初步评估
主管机关利用举报、风险数据库、公开信息及跨部门数据等进行风险筛选。此阶段企业可能尚未收到通知,但风险识别已在进行。
(二)初步调查
若发现嫌疑,启动初步调查以核实是否存在“充分依据怀疑”。主管机关将要求企业提供尽职调查体系、供应链地图及整改资料等。原则上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若企业能证明风险已消除或正在有效整改,调查可终止或给予宽限期。此阶段是企业化解风险的关键窗口。
(三)深入调查
若达到“充分依据怀疑”标准,进入深入调查。主管机关将进一步收集证据,包括实地检查或境外核查。企业需在 30 至 6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资料,可申请延期。
(四)决定
原则上自启动调查起 9 个月内作出决定。若认定违规则发布禁令;若不存在则终止调查。企业可通过申请复审、整改后申请撤销或提起法律诉讼进行救济。
(五)措施执行
实行“市场监管 + 海关执法”双重机制。主管机关监督市场内禁令履行(召回、销毁等),海关在进出口环节拦截。双方通过 ICSMS 系统共享信息。
十二、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资料?
《指南》列出了调查可能要求的信息示例,企业应围绕以下三大类系统性梳理资料:
- 尽职调查体系:政策、流程及管理架构证明。
- 劳动合规记录:工资单、合同、工时记录等。
- 产品供应链及溯源信息:供应链地图、物料清单(BOM)及追溯测试报告。
十三、企业不配合调查有什么风险?
虽然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但企业不配合(如拒绝提供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阻碍调查)将导致严重后果。主管机关可基于“可获得事实”做出不利裁定。在某些情况下,不配合行为本身即可作为认定存在强迫劳动的证据,显著增加被认定违规的风险。
十四、为什么建议企业现在就开始采取合规行动?
- 实施准备已开始:欧委会正完善数据库和培训机制,对企业准备情况已有预期。
- 时间窗口有限:考虑到产品全生命周期,企业需在 2027 年中前基本完成合规体系搭建。
- 体系建设周期长:供应链追溯和尽职调查体系无法一蹴而就,需长期投入。
- 调查响应时间短:一旦进入调查,企业需在极短时间内提交高质量资料,临时抱佛脚极易导致不利结果。
十五、欧盟《条例》和美国 UFLPA 有哪些区别?
相比美国 UFLPA,欧盟《条例》在程序上更为合理,设有调查、抗辩及整改纠正程序;但在措施后果上更为严厉,涉及产品召回销毁及实质性的市场黑名单效应。尽管两者在立法细节和举证责任分配上有所不同,但随着高风险数据库的建立及执法协调,预计实际执法效果将趋同,尤其是针对中国供应链的执法力度。
十六、企业现在应做哪些准备?
- 紧跟政策动态:关注欧委会行业宣讲及《指南》更新,特别是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动向。
- 开展风险评估:利用即将发布的风险数据库,结合自身供应链识别高风险国家、产品及供应商。
- 完善内部治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强迫劳动风险纳入 ESG 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
- 构建四大体系:
- 供应商管理:更新行为准则,在合同中纳入禁止强迫劳动及审计条款。
- 尽职调查:参照 OECD 框架建立供应链尽职调查体系。
- 溯源体系:基于 BOM 梳理供应链地图,开展溯源测试直至矿端。
- 劳动合规:建立识别和消除强迫劳动风险的内部机制。
- 模拟应对调查:针对高风险企业,按《指南》清单准备资料,确保具备应对 30 天初步调查的能力。
作者
李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联系方式:liye@allbrightlaw.com
李吏,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联系方式:lili@allbrightlaw.com
伏旨仪,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fuzhiyi@allbrightlaw.com
原标题:关于《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实施指南》的解读——回应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
(来源:云上锦天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