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9 日,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一起旅客违规携带“三无”减肥药入境案件,现场查扣涉案药片 600 粒。
查获经过:机检发现异常,开箱惊现“三无”药片
当日,海关关员在对国际班轮入境旅客行李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关员在行李内发现大量使用透明塑料袋简易包装的药片。这些药片形状、颜色各异,且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共计 600 粒。
检测结果:含甲基安非他明成分,已被依法暂扣
据该旅客自述,上述药品系其在境外购买,意图用于快速瘦身。经现场快速检测,该批药品甲基安非他明呈阳性。目前,海关已依法对该批药品予以暂扣。
法律警示:甲基安非他明属第一类精神药品
甲基安非他明是冰毒的主要有效成分,被列为我国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较强成瘾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出口麻醉药品以及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或出口准许证,严禁私自携带入境。
供稿: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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