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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内部兵力集结(2025 年 7 月)
司法部刑事部完成架构重组,将原本负责证券欺诈、政府采购欺诈的资深检察官成建制转向贸易执法领域,这批人精通刑事侦查、资产冻结、卧底取证,从一开始就把贸易违规定性为 “经济犯罪” 而非 “行政差错”。 -
第二步:跨部门打通权限(2025 年 8 月)
司法部联合国土安全部成立贸易欺诈特别工作组,打通 CBP 的海关数据、HSI(国土安全调查局)的刑事侦查权、司法部的民刑双重追诉权,选定芝加哥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作为全国核心办案基地。 -
第三步:常设化固化权力(2026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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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报价值(Undervaluation):这是跨境电商最普遍的操作。“双发票” 模式 —— 给海关看低价发票做账,真实货款通过其他渠道结算,以此少交关税和增值税。指南明确将其定义为典型欺诈,且特别指出 “通过不同金融渠道转移真实货款” 的操作,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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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 HTS 税号归类:为了适用更低税率,把高税率商品归到低税率税号下,比如把成品说成配件、把应税商品说成免税品类。指南举例的 “汽车安装临时假座椅规避 25% 货车关税” 案,本质和卖家乱编税号的逻辑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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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原产地申报:通过东南亚、墨西哥等第三国中转,换包装、贴标签、做简单加工,伪造原产地证明,规避 301 关税或套用自贸协定零关税待遇。这正是当前东南亚跨境转运的核心玩法,也是 GTCES 明确的头号打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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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产品安全认证:儿童产品伪造 CPC 证书、化妆品伪造 FDA 认证、电子产品伪造 EPA 合规证明,P 图改证是跨境运营的常规操作。指南明确将伪造 CPSC、EPA、FDA 认证列为刑事打击范围,对应最高 5 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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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IOR)只是第一责任人,但不是唯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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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货主、下游卖家、海外仓运营方,只要明知货物非法进口仍参与交易、从中获利,就可以被认定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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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视而不见(Willful Blindness)” 等同于明知 —— 你支付的运费明显低于正常关税成本,却不过问货代如何清关,法律上会直接推定你 “应当知道存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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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端有报关数据、舱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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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端有销售数据、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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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端有真实货款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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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端有全程轨迹、仓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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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运营、财务、物流负责人,掌握公司真实申报数据,举报后可以拿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的奖金,足够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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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竞争对手,可以通过举报直接搞掉头部玩家,还能合法赚钱,相当于 “商业竞争 + 合法获利” 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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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海外仓服务商,手里握着大量卖家的真实数据,一旦自身出事,可以通过举报卖家换取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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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全美各地的卖家集中立案,不用跑到每个州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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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联邦检察官素以强硬著称,陪审团更倾向于支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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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东西海岸那些对企业更友好、更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司法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