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231 财产定义与税务处理详解
Section 1231 财产通常指用于贸易或商业活动、持有期超过一年,且主要由可折旧财产或不动产构成的资产。尽管此类财产根据《国内税收法典》(IRC)第 1221 条通常被排除在资本资产定义之外,但 IRC 第 1231 条为其提供了特殊的税务处理机制:若满足特定条件,处置合格 Section 1231 财产所得的收益可享受长期资本利得待遇。
Section 1231 收益的认定与税务影响
收益来源
- 商业财产出售或交换所得:包括办公楼、仓库、机械设备、制造设备及其他用于贸易或商业的合格财产。
- 非自愿转换所得:指因火灾、飓风、洪水、盗窃、政府征收(征用权)或财产没收等原因获得赔偿而产生的收益。
税务处理规则
若纳税年度内 Section 1231 总收益超过总损失,净收益通常被视为长期资本利得,但需遵守适用的回收规则(recapture rules)。
Section 1231 损失的认定与税务影响
Section 1231 损失是指因财产出售、交换或非自愿转换而确认的损失。
若纳税年度内 Section 1231 总损失超过总收益,净损失通常被视为普通损失(ordinary loss),可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抵减普通收入,从而提供更优的税务抵扣效果。
符合 Section 1231 资格的资产类型
- 用于贸易或商业的可折旧财产:如机械设备、制造设备、办公家具及装置、商用车辆等。
- 用于贸易或商业的不动产:如办公楼、制造设施、仓库及商业用地。
- 特定牲畜:包括持有至少 24 个月用于繁殖、役用、产奶或体育目的的牛和马;以及其他持有期符合法定要求的合格牲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