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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6年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贸易调整援助类)申报通知

【通知】2026年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贸易调整援助类)申报通知 上海进出口商会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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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本市产业安全与法律服务体系,有效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现启动 2026 年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贸易调整援助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 信用状况良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严重及以上负面记录,且未发生拖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条件

1. 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突发异常情况或进口严重冲击等影响,导致相关产品经营困难、员工流失等情形;

2. 相关产品的产(销)量、产(销)额或利润等关键经营指标中,至少有一项同比下降幅度超过 30%。

二、申报内容与支持标准

支持范围:企业因贸易环境变化导致经营严重受损,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贸易调整并取得成效的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 市场布局与销售策略调整(如新市场推广、品牌打造、供应链拓展);
  • 贸易质量与生产效率提升(如技术改进、绿色低碳转型);
  • 风险防范与机制完善(如市场风险管理、合规体系建设)。

注:已获国家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支持标准:按核定采购金额的 50% 给予支持。单个类别资助上限为 40 万元,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信息;
  2. 单位银行账号;
  3. 企业案件信息及经营情况说明;
  4. 第三方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涉及外汇付款的需提供银行付汇水单);
  5. 受影响情况证明(含案件详情、财务数据、已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6. 企业贸易调整成效报告(需加盖公章);
  7. 企业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于2026 年 7 月 31 日前,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进入“随申兑 - 惠企政策精准服务”专窗完成注册及项目申报。

(二)获支持单位应自觉接受市商务委、财政及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辰吉(13681701330)、冯天擎(18201709001)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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