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
泉税稽处告〔2026〕28 号
泉州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1MA********):
对你单位(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之前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九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的违法事实及证据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走逃失联,未配合税务检查。
1.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
你公司出口业务中,存在 15 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上述报关单涉及出口退税额合计 1,714,701.36 元,涉及出口离岸价 1,924,182.4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3,655,574.67 元。
2. 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你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共涉及 98 单出口业务报关单,涉及出口退税额合计 10,446,881.60 元。你公司未能提供有关备案单证接受检查,属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二)证据资料
实地核查你公司注册地址制作的现场笔录、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拨打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经失联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你公司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船东公司出具的海运提单复印件、我局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
二、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第五条第九项第 9 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 第七条第二项第 1 目、第九条第二项第 5 目规定,你公司 15 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决定追缴你公司相应出口货物已退税款 1,714,701.36 元,并对上述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追缴增值税 1,570,995.31 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条、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第二条规定,追缴你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 39,274.89 元。
(三)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 号,根据国务院令第 588 号第三次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第二条规定,追征你公司教育费附加 23,564.93 元。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 号)第一条、第二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第二条规定,追征你公司地方教育附加 15,709.96 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你公司视同内销应补缴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第五条第八项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 第九条第二项第 5 目规定,你公司 98 单出口业务报关单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除其中 15 单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外,其余 83 单适用免税政策,不得申报退(免)税,决定追缴你公司相应出口货物已退税款 8,732,180.24 元。
以上追缴出口退税款合计 10,446,881.60 元,视同内销追缴税费合计 1,649,545.09 元(不含滞纳金)。
三、对以上认定的涉税违法事实、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 年 7 月 2 日
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 365 问》:
2026 年 1 月第 20 版,398 元/本。
网上唯一店铺淘宝:进出口财税通。谨防上当受骗(注意:有人买的出口退税 365 问被骗了!)
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手册《出口退税 365 问 +》,选取广大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及老王在为各进出口财务人员解答问题时经常被问到的实务问题进行解答,受到广大税务系统和出口企业财务人员的好评。本次第 20 版(2026 年 1 月)依照最新政策及金税四期背景,共 606 个疑难问题解答,总有你在实务操作中遇到但却解决不了或疑惑重重的,那么就请看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 365 问 +》,一书在手退税无忧!企业、税局退税的好帮手!最快捷的出口退税学习手段!606个问题目录链接:出口退税 365 问+(2026 年 1 月第 20 版) 来了!
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
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和出口退税视频课件一年期会员 2999 元、五年期会员 4799 元、永久会员课件 30499 元。会员期间免费更新课件及享受咨询指导答疑服务、享受会员直播课;并赠送老王原创的价值 398 元的出口退税疑难问题解答《出口退税 365 问》。2999 元课件是一年会员待遇,一年内享受课件更新和直播课,一年后自行选择续费 600 元/年并享受会员待遇;永久会员永久不再续费,永久享受会员待遇并享受直播课视频及终身会员专题课程。原已购买出口退税 365 问的,再购买课件时购书费用可以从课件中抵减。
课件大纲:出口退税/进出口会计实务会员视频课程
学员反馈:进出口会计实务课程学员反馈
课程涵盖:
外汇政策及应用服务平台操作讲解
电子口岸操作讲解、无纸化通关操作
贸易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成交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结算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离岸公司讲解及实务合规操作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列讲解
进出口业务会计实务讲解
进出口贸易风险讲解
出口退税政策精讲
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讲解 (离线版、在线版)
进出口企业资质办理
跨境人民币操作讲解
跨境电商政策讲解
海关特殊区域讲解
进出口疑难点讲解
新版报关单讲解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业务模式讲解
每月享受专属会员直播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