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某知名社交平台所属集团因需补缴税款 5.479 亿元,成为跨境电商行业关注的焦点。该事件标志着税务监管对跨境逃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升级。
巨额补税背后:香港中间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身份被否定
该企业搭建的香港中间控股公司因缺乏实质性经营活动特征,其“受益所有人”身份被税务部门否定。因此,该公司无法适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中规定的 5% 股息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须按国内税法规定的 10% 税率缴纳税款。
据此,企业需就已分配股息补税 3.561 亿元,并对待分配股息计提额外预提所得税 1.918 亿元。
业内专家指出,在全球反避税浪潮下,仅靠“形式合规”的跨境架构避税模式已难以为继,架构设计必须匹配真实的商业实质。
红筹架构风险警示:空壳公司难享税收协定优惠
当前,许多国内跨境企业在搭建“避税地—香港—内地”架构时,倾向于在中国香港设立中间层公司,以申请享受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中的股息条款优惠税率。
然而,若企业集团中间层公司的人员、资产及功能有限,不具备实质性经营活动特征,将不符合“受益所有人”判定条件,从而无法享受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
红筹架构常被境内企业用于境外上市、融资或布局国际市场。其典型模式为:在开曼、BVI(英属维尔京群岛)、中国香港等地设立多层离岸公司,由离岸公司控股境内经营实体,形成“境外控股 + 境内经营”的结构。
随着 BEPS 行动计划(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及 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在多国深入实施,加之国内反避税法规体系日益完善,通过架构设计、利润转移或隐匿收入等方式进行的跨境逃避税行为将面临严密监管,无处遁形。
越南税务新规:平台数据不能替代电子发票
与此同时,越南税务部门近日明确,电商平台掌握的交易数据在法律上不能完全替代电子发票。
越南税务局副局长 Mai Son 在研讨会上回应中小卖家关切时指出,平台数据主要用于订单管理、支付处理及对账;而电子发票是确认交易、保障权益、履行会计与纳税义务的法定文件。因此,企业、家庭经营户及个体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仍须按规定开具发票。
未来,越南将推动平台数据与税务系统互联,在确保收入透明与交易合规的同时,切实降低卖家的合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