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靴子落地!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赶在 Section 122 的 10% 临时关税于 7 月 24 日到期之际,正式公布了新的 301 关税执行通知。
(美国 CBP 发布的执行通知)根据 CBP 最新执行通知,自 2026 年 7 月 24 日起,美国将对来自 60 个经济体的部分进口商品征收新的 Section 301 强迫劳动进口附加关税。附加税率为 10% 或 12.5%,其中中国在内的部分经济体适用 12.5% 的额外关税。
CBP 发布执行指引:卖家重点关注这几点
根据 CBP 发布的执行规则,卖家需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核心方面:
01 生效时间
新税率将于美东时间 2026 年 7 月 24 日 00:01起正式执行。此后申报进口(Entry)的货物将开始按新标准征税。
02 税率有哪些变化?
此次新增关税为“叠加征收”模式:Section 301(Forced Labor)将与现有关税叠加,属于新增附加关税,不替代商品原有的普通关税或其他适用税费。
举例说明:
新规生效后,中国货物进口税率计算公式为:基础关税 + 原有 301 关税(7.5% 或 25%)+ 新增 301 关税(12.5%)或 232 关税。
各经济体税率分档一览:
10% / 12.5% 税率(分品类):欧盟、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瑞士。
03 在途货物怎么办?(关键过渡期)
豁免条件:凡在 7 月 24 日前已装船(On Board),并于 7 月 28 日前到港并完成清关(Entered/Released)的货物,可豁免本次新增的 Section 301(Forced Labor)关税;超过上述时间区间,将按新税执行。
符合条件并申请在途过渡豁免的货物,需申报豁免税号 9903.05.85,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 货物在 2026 年 7 月 24 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 12:01 前,已经在装运港装上船舶,并处于进入美国前的最终运输途中;
2. 货物在 2026 年 7 月 28 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 12:01 前,到港并完成申报,或从保税仓提取并申报进口消费。
重要提醒: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仅在 7 月 24 日前装船,但未能在 7 月 28 日前到港完成申报的货物,通常不能使用该在途豁免税号。此外,空运货物无在途豁免期。
04 是否有豁免范围?
部分商品可能根据 HTS 税号、产品用途或所属行业获得本次新增 Section 301 关税豁免,包括但不限于:
CBP 附件清单中列明的特定 HTS 商品;
部分药品及药品用途商品;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
部分钢、铝、铜及其衍生商品;
部分乘用车、轻型卡车、中重型车辆及相关零部件;
部分木制品;
半导体商品;
用于缓解人类苦难的人道主义捐赠商品;
书籍、影片、照片、艺术品及其他信息材料。
新增 301 附加关税正式实施后,原有 Section 122(10% 临时关税)到期并被 Section 301 Forced Labor(12.5% 附加关税)替代。因此,适用该税率范围内的商品,出口美国总体综合关税上升 2.5%。
目前美国进口关税体系较为复杂,不同商品可能同时涉及基础关税、原 301 关税、232 关税、新增 301 关税以及双反税等多项措施。当前美国主要进口关税构成如下:
关税率 = 基础税率 (MFN) + 12.5%(301 关税 Forced Labor)
关税率 = 基础税率 (MFN) + 7.5%/25%(原 301) + 12.5%(301 关税 Forced Labor)
关税率 = 基础税率 (MFN) + 25%/50%(232)
注:不叠加 12.5% 新的 301 关税
关税率 = 基础税率 (MFN) + 7.5%/25%(原 301) + 25%/50%(232 关税)
注:不叠加 12.5% 新的 301 Forced Labor 关税
额外提醒:若涉及双反税的产品,须再加双反税率。
关税结构的复杂化,正在倒逼出海企业重新梳理合规与供应链路。现阶段,卖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盘点美线 7 月 24 日前已装船的海运货,联系物流商确认能否在 7 月 28 日之前到港,完成申报并用 9903.05.85 豁免。
确保 HTS 海关编码归类准确,对照美国海关公布的 HTS 豁免清单,查看售卖的产品是否在豁免范围内。
对于低利润产品来说,2.5% 的净关税上浮会继续压缩利润,可重新评估核算售价与履约成本。此外,随着东南亚及多国税率同步调整,不同原产地的关税优势正在被压缩。对于多经济体布局供应链的卖家,重新精算从不同国家/地区发货的综合履约成本(含生产、物流及新关税成本),也同样重要。
大森林物流将持续密切关注美线海关政策与关税动态,为您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一站式跨境物流与清关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