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正式刊宪《2026 年所得税(赡养父母及祖父母护理津贴支出扣除)规则》[P.U.(A) 231/2026]。该新规允许雇主在为员工长辈亲属提供护理津贴时,申请特别税收扣除。此项措施追溯至 2025 课税年度生效,旨在鼓励企业完善员工福利体系。
扣除适用范围
马来西亚居民雇主为员工以下长辈亲属提供护理津贴所产生的费用,均符合税收扣除资格:
- 父母;
- 养父母;或
- 祖父母。
尽管《规则》未对亲属关系进行详尽定义,但雇主应遵循马来西亚通用税务合规原则:“父母”涵盖亲生父母及合法收养关系中的养父母;“祖父母”指员工父母的父母。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受赡养亲属必须为马来西亚税务居民。
此外,依据本《规则》申请的扣除额,是在《1967 年所得税法》第 33 条规定的常规扣除基础上的额外优惠。这意味着雇主在享受标准扣除后,仍可就此项支出获得额外的税务减免。
扣除金额与限制条件
1. 金额审查机制
该《规则》并未设定固定的扣除上限金额。内陆税收局(LHDN)局长保留对津贴金额合理性的审查权。若申报总支出超出日常业务运营中被视为合理或典型的范围,超出部分将不予扣除。
2. 基准期重叠处理
若出现两个课税基准期重叠的情况,重叠期间将被视为仅归属于第一个基准期。此规定旨在防止同一笔费用在不同期间被重复申领,确保税务申报的严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