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美国曾对中国商品征收高达 145% 的综合关税。尽管近期美方撤销部分加征关税,但政策反复导致前景不明。众多中国企业试图通过转口贸易或海外布局破局。
2025 年 5 月,宁波某企业咨询:将原材料出口越南并在当地加工后出口美国,能否获取越南原产地证书以规避高额关税?
在此背景下,深入剖析美国原产地判定规则,探索合规应对路径,对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宁波市贸促会接到求助后,迅速安排专家梳理企业加工程序。该企业将纱罗原料(HS 编码 5803)出口至越南,经裁剪、缝制等工序加工成包装用袋(HS 编码 630533)出口美国,越南环节增值率达 42%。
利用东南亚加工出口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既可降低原材料出口关税,又能尝试规避美国高关税。然而,美国已启用全新原产地核查系统,严厉打击借道东南亚转口避税行为,越、新、泰等国亦强化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越关税政策仍不明朗,原计划加征的“对等关税”调整为普遍关税并设立观察期。在此复杂局势下,精准把握原产地规则至关重要。面对国内缺乏系统性资料及美方文件庞杂的难题,贸促会专家组昼夜研读法规与案例,为企业提供精准解答。
根据越南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产品需符合“完全生产”或“实质转型”。该案中产品发生章改变且增值超 30%,可在越南取得原产地证。
然而,存在重大误区:许多企业认为取得出口国原产地证书即可确保通关。事实上,美国海关对输美产品原产地拥有绝对判定权,出口国证书仅作参考。
美国判定核心原则为“实质性改变”(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针对纺织类产品,依据《联邦法规》19 CFR.102.21 判定:货物的原产国是指该类货物的织物由织造工艺制成的国家。
本案核心在于织造工艺在中国完成,越南仅进行裁剪缝制。因此,该产品极可能被美国判定为中国原产。若要被认定为越南原产,须将纱罗布料的织造这一核心工艺转移至越南。
基于此,贸促会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一)优化生产布局,将关键加工工序(如织造)转移至东南亚,以满足实质性改变标准。
(二)充分利用预裁定(Binding Ruling)等合规工具,预先获取官方对特定产品原产地的判定意见,规避潜在风险。
(三)完善供应链文件管理,保存采购合同、加工记录、用工证明及物流单据,以备海关审查。
(四)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多渠道获取最新信息,提前规划以确保供应链灵活合规。
本案例彰显了原产地规则在贸易冲突中的关键作用,为企业应对复杂环境提供重要指引:
(一)深度认知目标市场规则。美国海关拥有最终判定权,企业应优先研究进口国法规,而非单纯依赖出口国认证。
(二)确保供应链实质性转型。单纯转移工序若未改变关键工艺(如织造),仍可能被判定原产国为中国。需系统性评估流程,确保核心工序在目标国完成。
(三)主动运用预裁定工具。利用 Binding Ruling 等机制获取官方预确认,建立常态化合规框架。
(四)完善文档管理应对审查。系统保存全链条文件,形成可追溯证据链,减少纠纷。
(五)动态监测政策变化。构建多渠道信息网络,及时预警调整策略,保障供应链韧性。
综上,企业须以规则研究为基石、供应链优化为手段、合规工具为支撑,构建多维应对体系实现稳健发展。
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文件,是贸易交接、结算、索赔、通关及征税的有效凭证,也是享受配额待遇和不同贸易政策的依据。
优惠原产地证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货物出口到缔约方时享受关税减免的必要凭证。相较于逐渐弱化的普惠制,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技术壁垒少,优惠幅度和范围更广。
目前宁波市贸促会可以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包括:
●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蒙古国)
●中国 - 新西兰自贸协定
●中国 - 新加坡自贸协定
●中国 - 秘鲁自贸协定
●中国 - 冰岛自贸协定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中国 - 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
●中国 - 瑞士自贸协定(中国、瑞士、列支敦士登)
●中国 - 澳大利亚自贸协定
●中国 - 韩国自贸协定
●中国 - 东盟自贸协定(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柬埔寨)
●中国 - 格鲁吉亚自贸协定
●中国 - 智利自贸协定
●中国 - 毛里求斯自贸协定
●中国 - 巴基斯坦自贸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柬埔寨、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日本)
●中国 - 柬埔寨自贸协定
●中国 - 尼加拉瓜自贸协定
●中国 - 塞尔维亚自贸协定
●中国 - 洪都拉斯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
●中国 - 厄瓜多尔自贸协定
●中国 - 马尔代夫自贸协定
商事调解:0574-89386802、89386790
商事认证:0574-87368214、87368211、87364966、87364988
经贸预警、合规排查:0574-89386782
来源:宁波贸促调解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