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国东部时间 2026 年 7 月 24 日 00:01 起,针对中国大陆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将调整为 12.5%。
关税调整核心内容
美国此前实施的全球临时 10% 关税将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到期。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美方将对 60 个经济体实施新的分级关税措施:
- 10% 档位:已建立或落实禁止强迫劳动相关制度的国家/地区;
- 12.5% 档位: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国家/地区,中国大陆位列此档。
若新政策适用,多数中国出口美国商品的关税结构将调整为:普通进口关税(MFN)+ 新增 12.5% Section 301 关税 + 原有 301 关税(如适用)。总体而言,相较此前政策,关税成本上涨了 2.5 个百分点。
关键注意事项
过渡期执行标准
以下情况可豁免新增关税:
- 在美东时间 2026 年 7 月 24 日 00:01 前于装货港完成装船,并以最终过境方式转运至美国的货物;
- 在美东时间 2026 年 7 月 28 日 00:01 前进库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货物。
豁免与特殊规定
并非所有产品均统一适用新增 12.5% 关税。部分商品存在豁免条款或特殊规定,具体请以 HTS 编码及美国官方公告为准。
与其他关税政策的叠加关系
钢铁、铝制品、汽车及部分已适用 232 条款关税的商品,将继续按照 232 政策执行,不与本次新增的 301 关税叠加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