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新规解读:四类情形将暂停办理
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及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并提升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出口退(免)税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
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的情形
主管税务机关在发现纳税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将对其全部出口业务暂不办理退(免)税:
- 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户;
- 存在应缴回但逾期未缴回的出口退(免)税款;
- 拒不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出口退(免)税相关核查工作;
-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解析
举例说明:某新办企业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拒绝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开展实地核查。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该企业仍拒绝接受核查,导致无法确认其是否满足退(免)税条件。在此期间,主管税务机关将暂不办理其全部出口退(免)税业务,直至企业配合核查后方可继续办理。
相关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