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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合同风险防控的60个关键点

信息!合同风险防控的60个关键点 青岛自贸日刊与政策纪要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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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商事实务 | 来源一、合同订立注意事项1. 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

民商事实务 | 来源

一、合同订立注意事项

1. 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波动下,部分企业可能利用合同手续欠缺逃避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及维系客户关系的关键。建议务必签署一式多份内容一致的书面合同并妥善保存。

2. 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单、验收记录及往来函电等具有证明力的资料。合同履行中若变更数量、价款或期限等约定,必须留存书面凭证。

3. 慎用善用公章

完善公章保管使用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签署多页合同时务必加盖骑缝章,并在末页紧邻文字处签字盖章,防止对方换页或添加内容。

4. 慎用授权文书

业务人员对外签约需获明确授权。建议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中详细列举授权范围,业务完成后及时收回未使用的文件,避免争议。

5. 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业务人员离职时,除办理内部交接外,应向其负责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人员变动情况,防范表见代理风险。

6. 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若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务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将丧失权利。

7. 注意定金条款

合同中须明确注明“定金”字样方可适用定金罚则。若使用“订金”“保证金”等词汇且未明确约定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条款,法院可能不认定为定金。

8. 保证条款要明确

要求对方提供保证担保时,必须明确表述“提供保证担保”之意,避免使用“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模糊措辞,否则可能导致保证合同不成立。

9. 注意保证期间和方式

签署保证合同时应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法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务必明确约定“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未约定的按一般保证处理。

10. 注意保证时效

一般保证需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连带保证需在保证期间内以有效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逾期未行使权利,保证人可免责。

11. 抵押经登记有效

签署抵押合同后应立即办理登记手续。仅签合同未登记可能导致权益落空或劣后于已登记的抵押权。若对方拖延登记,应尽快起诉。

12. 质押要转移占有

签署质押合同后须立即办理质物或权利凭证的交接。仅签合同而未实际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

二、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3. 企业换人不影响合同

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须严格履约。单位名称变更、股权变动或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更换,均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

14. 市场变化,解约须慎重

面对市场价格波动,不宜轻易主动违约或解除合同。优先通过平等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诉讼中的调解往往更利于保护企业利益。

15. 付款方式须可靠

除小额交易外,尽量采用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易在效力认定上产生纠纷。

16. 验收异议及时提

购进货物应及时验收,发现不符须在约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异议。拖延可能导致索赔权丧失。

17. 商业秘密要保护

在磋商及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或秘密,严禁泄露或擅自使用,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18. 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资产或丧失商业信誉等,可中止履行先履行义务并通知对方,要求其提供担保。对方未恢复能力且未提供担保的,方可解除合同。切勿直接拒绝履行。

19. 解除异议及时提

若对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有异议,须在合同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起诉可能不被支持。

20. 对方违约也须及时止损

对方违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若放任损失扩大,扩大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21. 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为维护权利,可在时效届满前通过发送催款信件或数据电文等可证明的方式主张权利,中断时效。

三、企业治理注意事项

22. 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资本虚假或被抽逃,股东将丧失有限责任保护,可能被卷入债权人诉讼并承担连带责任。

23. 其他股东出资不实被牵连

共同投资时需关注合作伙伴是否履行出资义务。若其未出资,在企业对外负债时,您可能需先行承担责任后再向其追偿,增加经营风险。

24. 设立公司须真实签名

设立公司时应亲自签署章程等法律文件。代签名易引发股权归属纠纷,造成极大法律麻烦。

25. 隐名股东风险大

隐名投资法律风险较高,资格认定严格且不能对抗第三人,代持人可处分股权。建议谨慎选择隐名持股方式。

26. 收购股权须登记

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应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未登记不仅无法真正获得股权,也不能对抗第三人,面临股权被再次转让的风险。

27. 公司章程慎重签

公司章程是约束公司及高管的核心文件,也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制定时务必仔细衡量,慎重签署,避免直接使用格式文本。

28. 勤勉义务要遵守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公司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9. 中小股东须尊重

应尊重中小股东的参与权、表决权、知情权及利润分配权。大股东忽视中小股东权益易引发内讧和公司僵局,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30. 按照规定程序解决分歧

股东间产生分歧应依章程程序解决。召开股东会须按规定通知,否则决议可能被撤销。建议多通过磋商化解内部矛盾。

31. 结束经营要清算

企业结束营业时,股东须按期履行清算义务。怠于清算导致财产流失或账册灭失的,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企业用工注意事项

32. 避免大幅度裁员

经营困难时不宜轻易大规模裁员,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留用员工归属感,体现社会责任。

33. 规章制度讨论公示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须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内容须合法。保留职代会讨论记录、员工签收及培训考试等证据,否则制度无效且面临赔偿风险。

34. 先订合同后用工

树立先签合同后用工观念,最迟在用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者拒签的,保留送达通知等证据,防范双倍工资风险。

35. 员工意愿签订固定期限

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的,应尊重劳动者选择。若劳动者自愿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务必保留其同意的书面证据。

36. 服务期协议要留费用凭证

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签订专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同时保留培训费用凭证,以便争议时举证。

37. 合理使用竞业限制保护

对高管及涉密人员可约定竞业限制,明确范围、地域和期限(不超过二年)。离职后须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否则条款可能失效。

38. 善用综合计时和不定时

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应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防加班费争议时举证困难。

39. 放弃年休留凭证

安排年休假是法定义务。若职工不愿休假,应以书面通知并要求其书面确认,避免争议时举证不能。

40. 警惕员工提“被迫解除”

依法及时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未缴社保可能导致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41. 单方调整必须慎重

变更岗位、薪酬等内容须采用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通知书)并经劳动者确认,避免口头变更带来的举证困难。

42. 规章设定调岗调薪条件

建议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岗调薪的具体情形,以便在争议发生时证明调整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3. 明确界定录用条件

招聘时应明确录用条件并公示。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解除合同,避免转正后辞退成本增加。

44. 明确严重违纪、量化重大损害情形

在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作出明确量化规定,并保留相关事实证据,确保单方解除权的合法行使。

45. 解雇需有法定理由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情形及程序,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违规操作可能面临加付赔偿金甚至双倍补偿的风险。

46. 员工辞职可规范

保障员工辞职自由,但需规范其行为。保留辞职书等证据,对违反诚信原则提前解约造成损失的,可主张赔偿。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注意事项

47. 研发立项先检索

研发立项前须充分检索现有技术及专利信息,避免重复研发或侵犯他人权利,减少资金人力浪费。

48. 研发过程注意保护

研发未完成前应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完成后及时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可综合运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重保护手段。

49. 生产过程注意保护

对涉密技术资料及流程实行物理隔离,防止参观拍照泄密。委托加工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50. 合作过程注意保护

技术合作合同中须明确知识产权权属及各方权利义务。受让或许可使用时,须审查对方权属证明及权利有效期。

51. 及时注册商标

商业标识培育过程中应及时注册商标,获取专用权,防止他人抢注或使用。

52. 合理注册商标

商标设计应具有显著性,避免使用地名或通用名称。注册前应检索在先权利,避免权利冲突及侵权风险。

53. 贴牌加工注意知识产权

承接 OEM 订单时,须审查订单项下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防止生产侵权产品承担责任。

54. 及时登记著作权

软件、图文等作品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利用电子数据认证、时间戳等技术固定创作时间证据。

55. 避免侵犯著作权

产品及宣传物料中不得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印制宣传资料时注明日期和单位,作为维权或不侵权抗辩证据。网络服务企业应避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56. 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保存研发记录、证书、缴费凭证及合同等资料。采购产品时要求注明型号等信息,便于维权举证。

六、涉外贸易交往注意事项

57. 关注《国家风险分析报告

交易前应参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追踪贸易国风险水平,避免与高风险对象交易。

58. 妥善使用贸易术语

签订合同时选用恰当贸易术语。进口宜选 FCA 或 FOB,出口宜选 CIF 或 CIP,以平衡风险与成本。

59. 选择适用中国法律

为降低法律风险的不可预知性,建议优先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或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60. 择适当结算方式

进口业务建议选用信用证(L/C),避免可转让或可撤销信用证;高信誉客户可选 D/P、D/A 或 T/T。出口业务使用 L/C 时需防范欺诈,必要时申请止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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