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美“强迫劳动”301 调查最终措施答记者问
问:美东时间 7 月 23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未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301 调查结果发布最终措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 60 个经济体加征 301 关税,其中华为加征幅度为 12.5%。请问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中国一贯反对强迫劳动,已建立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坚决防范和打击此类行为。反观美方,不仅未批准加入《1930 年强迫劳动公约》,还长期操弄相关议题。此次以“强迫劳动”为由发起 301 调查并加征单边关税,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径,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此外,美方多次表示拟通过 301 关税替代已被判决失效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项下关税及 122 进口附加费。在中美经贸磋商中,美方曾明确承诺对中国商品的替代加征关税不超过 20%。目前,美方实际加征比例为 12.5%,而中方对美第一轮所谓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依然有效。中方将继续密切关注并全面评估美方后续举措,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
中方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做法,彻底取消有关单边关税措施。中方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继续与美方对话协商,解决各自关切。希望美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好、落实好经贸磋商共识,不断压缩问题清单、拉长合作清单,为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作出更多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mofcom.gov.cn/syxwfb/art/2026/art_475f1fdfee3141ba9e68d6f88ebf7fb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