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个人收入低于 1000 元/次无需缴纳
本次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迎来重要调整,适用对象已从单纯的“个人”扩大至“小规模纳税人”,涵盖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小规模企业。
核心要点:个人每次收入低于 1000 元,无需缴纳增值税。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小微市场主体税负,激发市场活力。相关政策细则可查阅官方文件。
增值税起征点五大变化解读
针对此次调整,主要呈现以下五大关键变化:
生育利好:两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 号)及 2025 年 8 月 18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文,生育相关待遇个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
免征范围与条件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均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育儿补贴也明确纳入免征范围。
免税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由社保局或企业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
- 属于生育保险待遇,而非企业额外福利。
注意:若为企业自行发放超出社保标准的“生育补贴”,或未单独列明以工资形式发放的津贴,则需按规定缴税。
往期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后,可在三年内申请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意味着,2022 年至 2025 年期间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缴税的生育津贴,今年仍可申请退税;超过三年期限的,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
工薪族利好:年终奖单独计税延至 2027 年底
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已延续至 2027 年底。工薪族可自主选择计税方式,以优化个税负担。
两种计税方式详解
1.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统一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 (含奖金)-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 公益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位纳税人仅允许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个体户专属利好:个税减半征收延续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已延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该政策无门槛限制,所有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
政策核心内容
- 享受主体:所有个体工商户(含餐饮、网店、理发等各类经营主体)。
- 优惠内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此优惠可与残疾人、退役军人创业等其他个税优惠叠加享受。
- 适用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均适用,无需额外申请。
减免税额计算示例
公式: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 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该部分所得额÷总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案例:某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 8 万元(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1500),同时享受残疾人减免税额 2000 元。
其减免税额 = [(80000×10%-1500)-2000]×50% = 2250 元。
2026 最新增值税与个税税率表汇总
一、最新增值税税率
以下为当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示意:
二、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税所得主要分为两类:
-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 分类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1.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2.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
3. 综合所得税率表(汇算清缴适用)
4. 经营所得税率表
5. 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6.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说明
单独申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以奖金除以 12 个月后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 - 减除费用 - 附加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单独申报适用税率表:
综合申报适用税率表:
来源:51 社保网,转自:中国会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