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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罚年营收5%,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可罚年营收5%,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苏州湾跨境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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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跨境卖家别再拿旧模式去应付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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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7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就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说8年前现行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是给飞速增长的线上交易筑起第一道堤坝,那么此次修正案的亮相,则是针对已经深刻改观的商业现实进行的一次标志性补白与升级。

尤其是,首次明确平台严重违法适用“比例罚”,最高可罚年营收5%,在当前定额罚、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了平台责任。


很多跨境卖家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可能是:电子商务法主要管的是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美团这些国内平台,和我们做亚马逊跨境电商关系不大。但如果只这样理解,就低估了这次修订释放出的监管信号。

电子商务法修订表面上看是平台经济监管规则的完善,实际上背后反映的是一个更大的趋势:电商经营正在从过去相对粗放的“平台交易监管”,走向更系统的“主体责任、平台责任、数据责任、协同监管”。

对跨境卖家来说,未来的跨境电商合规,不再只是“有没有卖货”“有没有报税”“有没有出口”这么简单,而是要看平台数据、销售数据、报关数据、物流数据、外汇数据、账务数据之间,能不能形成完整、真实、可解释的闭环。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直提醒卖家:不要再用买单出口、私户收款、伪0110、无票采购、主体错配这些旧模式,去应对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数据化的新监管。

01
电商监管正在从“管平台”走向“管链条”

过去很多卖家理解电商监管,往往只停留在平台层面:平台有没有违规,店铺有没有虚假宣传,商品有没有侵犯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有没有受到损害。

但这次电子商务法修订释放出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平台经济监管已经不是单点监管,而是系统治理。

平台只是交易发生的入口,真正的经营链条还包括经营主体、物流仓储、支付、报关、收汇、纳税等多个环节。尤其是跨境电商,天然就涉及国内采购、出口报关、海外仓库存、境外平台销售、外汇回款和国内纳税。

这意味着,未来监管关注的重点,不会只停留在“你在哪个平台卖货”,而会进一步关注:货是谁的?谁采购的?谁出口的?谁收款的?谁确认收入?谁承担库存风险?利润在哪里形成?税在哪里缴?

对于亚马逊卖家来说,这个变化尤其重要。因为很多卖家过去的经营方式,本质上是把真实业务链条拆开:国内公司负责采购和运营,货代负责出口,境外主体负责收款,个人账户负责资金周转,账上再通过核定、暂估或者其他方式处理利润。

这种模式在早期看似灵活,甚至一度成为行业普遍做法。但从监管趋势看,未来不是鼓励卖家把链条拆得更隐蔽,而是要求卖家把链条做得更真实、更完整、更能相互印证。

也就是说,电子商务法修订虽然不是专门针对亚马逊卖家,但它背后反映出的平台经济治理思路,对跨境电商卖家同样具有非常强的警示意义。

02
平台责任被压实,卖家数据透明度越来越高

这次修订中,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方向,是进一步健全平台责任制度,强化平台治理责任和监管协同。

平台数据不一定马上等同于税务数据,但平台数据一定会越来越成为判断业务真实性的重要旁证。尤其是当卖家的大量环节发生在境内时,国内监管部门并不需要只依赖平台本身,就可以从海关、税务、外汇、银行、物流、发票、企业申报等多个维度交叉还原业务。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一个卖家在亚马逊后台有大量销售额,但国内公司账上长期没有对应收入,或者收入与报关数据明显不匹配,未来就很难解释清楚。

如果海外仓库存持续增加,但国内没有对应的9810出口记录,或者一直通过买单、0110、9710等方式处理,未来也可能被要求说明业务实质。

如果采购金额很大,但没有足够发票支撑成本;如果平台销售很好,但外汇回款和账务确认对不上;如果店铺主体、出口主体、收款主体、纳税主体各是各的,且没有合理的商业解释,那么这些都会成为后续风险点。

过去很多卖家习惯把平台数据、报关数据、财务数据分开看,觉得平台是平台,报关是报关,税务是税务。但未来这种割裂式思维会越来越危险。

监管协同越强,数据孤岛越少,卖家就越需要提前思考一个问题:自己的数据能不能经得起交叉核验?不是只有税局上门查账才叫风险。申请免税资格、办理出口退税、升级一般纳税人、外汇解释、海关核查、平台合规审查,都可能成为数据被重新审视的触发点。

03
真正危险的
是“业务模式”和“申报模式”不一致

对亚马逊跨境卖家来说,合规最怕的不是模式复杂,而是业务事实和申报形式不一致。

这几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所谓解决方案:伪0110、赛维模式1.0、赛维模式2.0、外采外销、境外主体收款、香港公司架构等等。

很多卖家听完之后觉得,只要换一个主体、换一套合同、换一个报关方式,风险就能被隔离。

但合规从来不是靠概念包装出来的,而是靠真实业务支撑出来的。如果货物实际从大陆采购、从大陆发出、备货到海外仓,再通过亚马逊销售给境外消费者,那么这就是典型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

对于这类卖家来说,更符合业务实质的路径应该是9810。如果仍然买单出口,问题在于实际出口人和报关主体不一致。

如果海外仓卖家硬套0110,问题在于一般贸易申报形式和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实质不一致。如果明明是备货到海外仓,却为了方便套用9710,问题在于B2B直接出口申报逻辑和后续平台零售销售逻辑不一致。

如果境内团队运营、境内采购、境内发货、境内决策,却把利润简单留在香港公司或其他境外主体,问题就在于主体功能、风险承担、利润归属和纳税地点不一致。

这些问题短期内可能不一定马上暴露,因为货能出去,钱能回来,账也能暂时做平。但一旦未来监管要求解释业务真实性,卖家最终还是要回到最基础的问题:交易到底是谁做的?利润到底在哪里形成?税到底应该由谁缴?

所以,卖家不要再把“能不能报出去”理解成“合不合规”。能报出去,只代表某一个环节完成了。真正的合规,要看报关方式是否匹配业务模式,报关主体是否匹配销售主体,资金流是否能够解释,采购发票是否能够支撑成本,平台数据是否能够匹配收入,海外仓库存是否能够和出口数据对应。

未来监管不会只看卖家用了什么模式,而是会看模式和事实是否一致。

04
卖家现在要做的,是把国内合规链条补起来

电子商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亚马逊卖家最大的提醒,不是“平台会不会被管得更严”而是整个电商经营链条都会越来越透明。

在这个趋势下,卖家最应该做的不是观望,也不是继续寻找所谓更隐蔽的架构,而是尽快把自己的国内合规链条补起来。

第一,重新梳理真实业务模式。卖家不要先问别人怎么报,也不要先问哪种模式税负最低,而要先问自己的业务到底是什么。是B2B直接出口,还是海外仓备货后再零售?店铺主体是谁?收款主体是谁?国内公司在整个业务中承担什么功能?

业务模式梳理清楚之后,再匹配对应的报关模式、税务处理和账务安排。对于大陆发货的海外仓卖家来说,9810是最符合业务实质的。

第二,补齐数据链条。平台销售数据、海外仓库存数据、物流单据、报关单、采购发票、收款流水、账务处理,要尽量形成对应关系。尤其是新发生业务,不要再制造新的断点。

过去已经发生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准备资料、评估风险、制定预案。但新业务不能再继续买单、无票、私户、错配申报。否则就是一边担心历史风险,一边继续制造新的历史问题。

第三,重视税务、海关、外汇的联动风险。跨境电商不是单纯的税务问题。报关不真实,会影响税务解释;外汇回款不清楚,会影响资金合规;采购无票,会影响成本和退税;账务处理不真实,会影响所得税和增值税判断。

所以,合规不是等风险上门之后再补救,而是从新发生业务开始,就把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报关流、账务流放回同一条真实业务线上。

电商法修订释放出的信号已经很清楚:平台经济监管正在走向常态化、协同化、数据化。

跨境电商作为电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能永远停留在灰色操作和经验主义阶段。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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