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万余邮包伪报入境
涉案主体在 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间,为偷逃国家税款,采取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走私进口日本食品。该公司先后 13186 次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申报的货物,伪装成个人物品向海关申报。涉案日本食品共计 143 盒、13168 件,邮件编号涉及 XXX 等,所有货物入境后均用于商业销售牟利。
涉案金额与违法事实认定
经海关核定,上述货物偷逃税款人民币 495,098.57 元,应缴税款总额达人民币 610,302.42 元,计税价格总计人民币 2,511,533 元。目前,涉案货物已全部销售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负有如实申报义务。该案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涵盖进口邮包申报记录、偷逃税款核定证明书、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小票、淘宝店铺交易明细、银行流水以及海关查问、讯问和询问笔录等,已明确构成走私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
鉴于案发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并有立功表现,海关依法裁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九条及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182 号等相关规定,对涉事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 没收走私进口的日本食品 143 盒、13168 件;
- 因货物已售出无法实物没收,依法追缴等值价款人民币 2,511,533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