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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NEW POLICY OVERVIEW
电池消费税 新政速览
TECHNOLOGY
2026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将分步对部分电池产品恢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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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REVIEW
政策沿革回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我国自2015年2月起将电池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但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七类产品实施免税,旨在促进节能环保和产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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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POLICY PROVISIONS
本轮新政核心内容
链接:《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本轮消费税政策调整并非“一刀切”,而是采取了分类施策、分步落地的策略。
01
分步恢复征税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则自2027年4月1日起按2%征收,2028年4月1日起升至4%。
02
差异化免税安排
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等新型电池在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消费税。
温馨提示:
电池相关进出口企业在关注本次电池消费税新政外,可同步关注《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供稿:关税处、宁德海关
编辑:陈曦
(文中所用个别图片为AI生成)
转载/来源:福州海关12360,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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