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家境内企业向客户销售无人机发动机、摄像头、飞控系统、通信设备或光电载荷。交易完成后,客户自行联系货代,将零部件出口至境外。
供应商没有签订境外合同,也不是报关单上的出口人,但可能知道客户存在出口安排。后来,客户被发现没有办理许可证,甚至修改了货物品名和技术参数。
这时,一个现实问题就出现了:监管机关会不会追查上游供应商?供应商是否可能从普通卖方变成出口管制违法行为的帮助者,甚至走私犯罪的共犯?
客户出口并不意味着供应商当然担责;但没有亲自报关也不等于当然免责。责任边界主要取决于三个问题:卖的是什么、供应商知道什么,以及供应商实际参与了什么。
先看卖的零部件是否受管制
供应商是否担责,要区分四种情形
没有亲自报关,也可能成为走私共犯吗?
为什么上游供应商更容易进入监管视野?
企业应当建立四道防火墙
本文由实习生何腾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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