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欧盟公布对俄罗斯第21轮制裁措施。
本轮制裁涉及能源、金融、军工、贸易等多个领域,并将部分中国及香港企业纳入相关限制名单。
随后,7月24日,中国商务部随后发布公告,将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围绕俄罗斯问题的贸易限制正在进一步影响全球供应链。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需要关注的不只是俄罗斯客户,而是整个交易链条中的企业背景、产品属性和最终用途。
一、欧盟第21轮对俄制裁重点:
1. 金融和能源领域
欧盟进一步扩大对俄罗斯金融体系限制,同时继续针对能源运输相关企业和“影子船队”采取措施。
2. 军工及两用物项供应链
欧盟进一步限制俄罗斯获取相关产品和技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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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产品; -
数控机床; -
半导体加工设备; -
无人机相关零部件。
同时,部分第三国企业也被纳入限制范围,包括中国、印度、哈萨克斯坦、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企业。
这意味着,出口监管关注范围正在从俄罗斯直接采购,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环节。
二、涉及中国企业名单
根据公开信息,本轮欧盟出口管制和贸易限制涉及以下中国大陆及香港企业:
1.Pixel Devices Limited
2.携豐(香港)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3.联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大连尤曼特贸易有限公司
5.深圳市易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鲲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广州市飞仁物流有限公司
8.重庆贵航电器有限公司
9.深圳市万马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10.洛阳申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1苏州歌得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2.大连尤尼泰克贸易有限公司
13.义乌市卫硕进出口有限公司
此外,欧盟还将:
14.Hua Xia Ship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列入相关制裁名单。
(注:以上名单及相关制裁理由来源于欧盟公开信息,相关认定不代表本文观点。)
三、中国商务部反制14家欧盟实体
在欧盟公布相关措施后,2026年7月2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将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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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特集团(Lafert S.p.A.) -
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 -
辛德豪瑟材料有限公司(Sindlhauser Materials GmbH) -
莱茵金属公司(Rheinmetall AG) -
安特拉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Antraco Chemie-Handelsgesellschaft mbH) -
InPACT公司(InPACT S.A.) -
三五实验室(III-V LAB) -
Cavok UAS公司(Cavok UAS) -
维戈尔光电公司(Vigo Photonics S.A.) -
弗罗茨瓦夫理工大学(Politechnika Wroclawska) -
IHC公司(IHC Merwede Holding B.V.) -
太脱拉卡车公司(TATRA TRUCKS a.s.) -
Opticoelectron集团(Opticoelectron Group) -
Ekspla公司(Ekspla UAB)
根据公告要求:
相关企业不得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如确有必要,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中国此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出口管制的适用范围:
不仅涉及中国境内企业向相关实体出口,也涉及境外组织和个人违规转移中国原产两用物项。
四、出口企业、贸易商和物流企业需要关注什么?
从实际业务角度看,此次事件带来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供应链审核要求提高。
过去企业出口时,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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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编码; -
海关监管条件; -
是否需要许可证。
未来还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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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背景; -
最终用户; -
产品用途; -
交易链条中的关联企业。
特别是:
半导体、电子元器件、自动化设备、工业机械、特殊材料等产品,在出口过程中需要提前做好风险判断。
对于贸易公司和物流企业而言,也需要加强前端审核。
不仅要关注:“货能不能运输。”
还需要了解:
“货物最终给谁使用?”
“是否涉及敏感领域?”
“运输路径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结语
从欧盟对俄制裁,到中国出口管制反制,可以看到,国际贸易监管正在更加关注供应链整体风险。
对于制造企业、贸易公司和物流企业而言,未来出口业务不仅需要关注订单和运输安排,也需要关注客户、产品和交易背景。

